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1-381769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21〕21号

  • 成文日期:

    2021-05-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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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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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村电商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载体,聚焦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完善电子商务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电商产业链升级,进一步挖掘发展潜力,形成农村电商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争取到2021年底,全市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80亿元,增速保持在15%以上;加快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建成电商专业村170个,累计培育电子商务示范村85个;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更为完善,建成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覆盖率达100%,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服务站点累计达到80个。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实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优化工程,提升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硬件配置、完善服务功能和运营水平,建成集政策咨询、电商直播、人才培训、运营推广、供应链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义乌农村电商创业者提供一站式电商公共服务。

(二)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网络。依托全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全覆盖。深化整合邮政、旅游、快递、金融等资源,拓展收寄快递、便民服务、信息咨询、旅游出行等综合服务功能,提升站点软硬件水平,打造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服务站80个。

(三)开展“快递进村”工程。充分发挥义乌快递物流资源集聚优势,推进农村地区公共取送点建设,与农村电商服务站有机结合,支持邮政公司和快递企业将业务延伸至农村地区,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让农村居民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高效便捷快递物流体验。

(四)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工程。整合高校、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电商平台等优势资源,培育多类型、多层次的电商专业人才,构建多样化的电子商务培训组织体系,在传统培训内容的基础上,丰富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培训内容,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创新农村电商人才培训模式,探索建设义乌三农电商培训中心。

(五)深入开展“百村电商”工程。按照“全域统筹、整体推进、打造特色”的思路,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专业村建设,电子商务专业村数量保持全省第一。提升电子商务专业村发展水平,开展电子商务示范村培育,累计培育电子商务示范村85个。突出电商专业村产业特色和发展特点,推动电商村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打造一批特色电子商务专业村。鼓励建设农产品公共直播间,支持农产品上行,推动农村直播电商发展。

(六)深化电商帮扶工程。充分发挥电商优势,深入开展与汶川、紫云等地区结对帮扶工作,突出“造血功能”,通过援建基础设施、组织电商技能培训和游学实践等方式,培育电子商务人才。利用绿禾网等义乌本土电商平台和百县万品等线下消费助农平台,通过举办专场销售活动等方式帮扶汶川、紫云等地区销售农产品,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实施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1月—2021年4月)。制定《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成立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订《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使用原则、范围、规范等内容;落实各项目承建企业,细化实施方案、绩效管理等内容。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5月—2021年12月)。全面启动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和要求,对项目建设和实施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择机开展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期评估工作,并根据中期评估情况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综合示范工作和试点项目。对出现调整的项目,及时上报省商务厅备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各项目以“谁建设、谁验收”为基本原则,强化项目日常监督管理,与项目承接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建设标准、进展时限、验收时间和验收标准,通过验收后安排补助资金。接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考核组的项目检查和评价。及时总结我市在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听取工作进度及情况汇报,对阶段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为顺利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绩效管理。制定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示范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完善第三方绩效考评制度,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的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和财政资金安全。

(三)加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发展委员会)通过门户网站做好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资金安排、项目内容、工作进度、决策过程等信息公示公布。加强与省级部门沟通汇报,定期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项目绩效评价和工作总结等信息材料。

(四)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全媒体矩阵加强宣传报道并建立工作通报和交流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和舆论氛围。对于工作推进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加强地区间的交流与学习,增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带动效应和辐射效应。

附件:

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表.docx

义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