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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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要水域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5号)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要水域划定工作规程的通知》(浙水河湖〔2020〕12号)文件要求,本次划定义乌市重要水域为10处水源保护区、3条河道、101座水库。现将义乌市重要水域名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义乌市重要水域名录基础信息表.doc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