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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大陈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乌市大陈镇白蚁防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大陈镇
大政〔2021〕46号
2021-04-26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1-07-1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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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居),镇属各单位:
为了规范大陈镇白蚁防治工作,加强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管理,提升白蚁工作的整治效果,根据《义乌市白蚁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义政办〔2021〕11号)和《义乌市白蚁防治三年行动计划》(义建局〔2021〕3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义乌市大陈镇白蚁防治三年行动计划》,请按计划认真贯彻执行。
大陈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名木古树、水库堤坝、文物古建及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防止遭受白蚁侵害,建立防灾减灾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扩大白蚁防治覆盖面,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84号)以及《义乌市白蚁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义政办〔2021〕11号)和《义乌市白蚁防治三年行动计划》(义建局〔202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转变白蚁防治理念,完善相关制度,提高监管能力,规范行业行为,强化人才支撑,实现我镇白蚁防治科学、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各领域白蚁蚁情蚁害调查,完成一批白蚁防治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2023年底前全面建成全域覆盖的白蚁防治网,对蚁害严重区域治理开展率达到100%,传统村落白蚁防治综合治理完成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体系。由镇规划建设办负责职能范围内白蚁防治的监督与管理,负责白蚁防治工作常态化管理、应急灭治和具体白蚁防治项目实施,由各网格开展辖区范围内白蚁调查,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并落实辖区范围内白蚁防治年度分类治理计划,组建白蚁防治网格化管理,有序开展白蚁防治工作。
(二)开展白蚁防治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依托蚁情蚁害监测智慧管理平台和市政务平台将全市白蚁防治项目纳入大数据管理,实现白蚁防治线上全过程管理和实时动态监督管理。
(三)推动绿色防蚁技术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白蚁防治新药物、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全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全面停止使用药物屏障技术,禁止使用高残留药剂,最大限度地减少药物使用量,白蚁预防监控技术应用率达到90%以上。
(四)开展全域白蚁防治行动。开展白蚁蚁情蚁害调查,摸清全镇白蚁危害现状,建立蚁情蚁害基础数据库。通过白蚁防治三年行动,建立健全白蚁防治长效机制和以网格管理为基础的白蚁防治网。结合蚁情蚁害调查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全面开展蚁害综合治理,完成传统村落白蚁防治综合治理,全镇白蚁实现有效控制,最大程度减少因白蚁危害造成的潜在安全风险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白蚁防治人才保障。加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管理,建立并实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努力培养一支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白蚁防治人才队伍。
四、分步推进目标
(一)启动示范阶段(2021年3月—2021年12月)
全面落实白蚁防治日常维护、蚁害应急灭治;6月底前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蚁情蚁害调查;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领域蚁情蚁害调查,调查率达到100%;12月底前完成辖区白蚁防治综合治理方案并完成评审,基本完成辖区范围内白蚁防治网格化管理。
以镇辖区范围内全市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一村三名”、红色基地为治理重点,12月底前完成一批示范试点项目,开展白蚁防治综合治理。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
6月底前全面完成轻微危害或基本无危害区域白蚁动态监测,完成率达到100%;开展严重危害和一般危害区域综合治理,开展率达到100%。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
持续推进治理工作,建立一套较为成熟的辖区白蚁防治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时总结辖区范围内白蚁防治工作成果和相关工作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白蚁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全市白蚁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全额保障蚁情调查、白蚁防治日常维护、蚁害应急灭治、轻微危害或基本无危害区域动态监测项目经费。
(三)加强舆论宣传。通过现场设点、进村入户、利用网络电视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白蚁防治宣传。通过广泛的舆论宣传,提高市民白蚁防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白蚁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