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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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慈善协会、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慈善公益力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加强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0]80号)要求,义乌市慈善总会将开展2021年度“善行孝义”慈善项目征集工作,培育一批优质公益慈善项目,进而推进我市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项目类型
疾病救助、助困救灾、教育助学、乡村振兴、特殊群体公益服务。
二、申报主体要求
依法经义乌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慈善组织、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1.义乌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一年以上,且最近年度年检合格,没有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2.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3.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强的执行能力,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
三、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需聚焦于社会民生热点,致力于解决社会民生难题,活动的实施地点聚焦在义乌市范围,但应急救援、对口支援及部分聚焦特殊群体且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项目可拓展至省外。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计划切合社会真实需求,是项目实施区域一定比例人群共同面对的社会问题;
2.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觖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亟需慈善项目介入;
3.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目标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彰显慈善理念,促进社会和谐;
4.项目的科学性与专业性:项目符合政府有关政策导向,具有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实施团队具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四、项目资助资金额度和周期
1.本次慈善公益创投资金初步确定100万元,在各社会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筛选后确定一批慈善公益创投项目,具体资助标准由各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评委,对每个项目给予5-20万元的奖励。
2.为了提升项目管控能力,公益创投项目的实施周期不超过9个月。
五、实施步骤
慈善公益创投工作的实施步骤分为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项目征集(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15日)
1.发布公告。通过网站、媒体和社区动员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汇总材料。申请人登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市民政局)”下载填报《2021年义乌市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申请意向书》,并于6月15日前将填写项目申请意向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1321131909@QQ.com。
(二)第二阶段:项目申报(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30日)
1.主办方根据项目申请机构提交的项目申请意向书,开展项目申请相关培训,并现场发布义乌市慈善公益创投财务管理指引,未提交意向书且未参加培训的机构原则上不具备项目正式申报资格。
2.项目申请。申请人登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市民政局)”下载填报《2021年义乌市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2021年义乌市慈善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并于6月30日24:00前将填写完整的项目申请书、预算表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1321131909@QQ.com。
3.项目初审。主办方将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对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
(三)第三阶段:项目评审(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5日)
1.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包括:社会工作领域的专家学者、社会服务领域的实务工作者、公益行业的资深人士、民政、财政、纪检及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等。
2.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根据评分结果最终确定入围项目及资助金额。
3.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在“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市民政局)”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第四阶段:项目实施(2021年7月6日-2021年11月30日)
1.公示期结束后,市慈善总会与获选项目主办机构签订项目资助协议。资助资金在项目末期评估工作合格后支付。
2.入围本届慈善公益创投活动的项目,按照计划组织开展项目实施。
3.项目执行过程中,获选项目机构每月末需按照要求提交本月实施情况、下月实施计划及其他项目相关材料,项目结束后末期报告。
4.公开项目信息。主办方及时将获选项目的信息,在“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市民政局)”及当地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
(五)第五阶段:监督评估(2021年7月6日-2021年12月31日)
1.市民政局会同慈善总会将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缓拨、停拨资助资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缴已拨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获选项目主办机构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检查,积极提供相关的资料。在申请资助、接受核查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已经拨付的资助金予以追缴。
3.获选项目主办机构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履行项目实施责任,应当及时向市慈善总会反馈。市慈善总会根据情况酌情处置。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转让服务项目。
六、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与预算表:各社会组织填写《2021年义乌市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含预算表),相关表格请自行在“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市民政局)”下载。
2.相关证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盖有年检结论)、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二)申报流程
申请机构可在“义乌市民政局政府网站”下载填报《2021年义乌市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2021年义乌市慈善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并于项目申报截止前将项目申请书、预算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21131909@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义乌市香山路389号行政九号楼11楼1102室,逾期报送视为无效。
七、其他事项
所有申请2021年度义乌市“善行孝义”慈善公益创投的申报材料及填报的所有内容均应真实有效,并承诺在本次慈善公益创投过程中遵守活动规则。如有违反,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慈善公益创投申报资格,已获选的追回所获荣誉、奖励和资助金,并取消资助资格,同时在相关媒体进行通告。违规者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有关活动,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活动期间申报机构有其它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取消项目申报和项目承接资格。
(三)严禁重复申请。凡已经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凡重复申报者,一律视同虚假申报,按第(一)款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义乌市慈善总会联系。
联系人:陈媛
联系电话:85410943联系邮箱:1321131909@QQ.com
附件1:2021年义乌市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申请意向书
附件2:2021年义乌市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附件3:2021年义乌市慈善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
义乌市民政局
义乌市慈善总会
义乌市社会组织总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