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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市财政局
2021-07-28
主动公开
GYWD12-2021-0001
发布时间:2021-07-2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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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2016〕第80、98号令)《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起草了《义乌市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
二、制定目的
为推进会计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代理记账执业行为,保障代理记账双方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实现优质服务。
三、具体内容
《义乌市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规定了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的标准及条件,所采取的一些措施。
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划分为四级:即A 级是优秀的、规范的单位, “双随机”检查面为2%-5%;B级是良好的、比较规范的单位,“双随机”检查面为5%-10% ; C级为及格的单位,“双随机”检查面为10%-15%;D级为差的单位,需要重点监管,“双随机”检查面不少于15%。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义乌市财政局
解读人:徐允弟
联系电话:0579-85116097。
义乌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