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1-396061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公布义乌市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21〕28号

  • 成文日期:

    2021-07-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义乌市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1-07-3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各部门梳理证明事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义乌市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请各镇街、各部门做好告知承诺制的衔接落实工作,规范工作规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

义乌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docx

义乌市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他事项清单.docx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