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329949043U/2021-391646
市卫生健康局
2021-07-0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0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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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的规定,现将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许可的医师执业注册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5日
附件:医师执业注册许可结果公示(2021年6月份).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