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5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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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打击非法集资案件为出发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范及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一是强化网格管理,形成处置合力。建立镇街、社区、重点区域楼宇三级网格化管理工作队伍,开展了2次二类机构清理整顿基础知识培训,依托公安、市场监管等成员单位的执法力量,实现了风险排查处置常态化。截至2021年,二类机构清理390余家。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开展源头治理。充分利用6月非法集资宣传月,借助电视、网站、微信、专栏及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等,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共发放资料20000余份,播放滚动屏200余条。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提升处置能力。构建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体系,通过建立信息专报、联席会议、群众举报等机制,密切监测各领域的集资活动,不定期对全市非法集资整体情况进行摸排,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2021年以来,开展私募基金风险排查、转贷机构风险排查等专项活动,加大线索摸排和处置力度,共排查机构1000余家,不断提升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水平和实效。2021年,非法集资案件立案10起,同比下降23.6%,涉案金额2.1亿元,同比下降60.1%。
四是强化“数字”监管,完善打处机制。继续完善金融安全中心功能,对界面进行优化,统一报送口径,完善处置流程,尤其对可视化界面展示进行优化,优化合并4个模块、11个目录,覆盖全市金融、类金融机构2900余家,搜集数据6000余万条,已初步实现数据搜集、风险预警、事件处置等功能。2021年,预警风险机构72家,处置72家;移交公安机关打击1家,涉及金额2.8亿元左右。
五是强化金融“三服务”,改善信用环境。坚持“党建+金融”引领,在全市14个镇街设立红色金融三服务站,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和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加强营业网点建设,构建以金融机构为主体、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为补充的多元化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逐步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切实改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