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安全隐患单位挂牌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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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遏较大”攻坚战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夏季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切实落实工贸企业重点安全隐患治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市安委办决定对各镇街梳理出的2021年度第二批安全生产隐患单位实行挂牌整治,具体如下:

一、挂牌整治单位

(一)义乌市杨华包装有限公司(佛堂镇培德路105号)

存在主要隐患:危险化学品未设置临时存放场所;未取得危险化学品专管员证;宿舍楼一楼设置车间;安全生产台账资料缺失严重;现场管理混乱。

整改完成期限:2021年6月30日

整改督办单位:佛堂镇人民政府

(二)义乌市仙仙家纺厂(苏溪镇民丰路200号)

存在主要隐患:车间内储气罐未独立设置;车间内部分应急疏散指示灯破损,失效;车间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车间内消防栓玻璃破损,未及时修复;安管员未持证。

整改完成期限:2021年6月15日

整改督办单位:苏溪镇人民政府

(三)义乌市东阳金神建材厂(上溪镇吴晗路15号)

存在主要隐患:消防通道被占用、货物堆放;一楼楼道口设置移动棚,棚内堆放货物,堵塞通道;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下面堆放货物;部分电器线路私拉乱接及破损;部分应急灯、灭火器过期、失效;防火门缺失顺位器;未设置“一机一保一闸一接地”;部分设备传动轮无防护罩;厨房设床位一个。

整改完成期限:2021年6月30日

整改督办单位:上溪镇人民政府

(四)义乌市雁翔玩具有限公司(大陈镇团结工业区104号)

存在主要隐患:机器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车间、仓库未安装防火门;一楼车间内消防器材未按要求配备;通道堆有杂物;主要负责人、安管员未持证。

整改完成期限:2021年6月30日

整改督办单位:大陈镇人民政府

(五)义乌市梦蝶工艺品有限公司(义亭镇甘塘路11号)

存在主要隐患: 一楼至二楼中间违规开门设置仓库;楼梯设置传送带、楼梯口堆货,影响疏散及消防安全;车间现场凌乱、通道不畅,棉絮清理不到位; 高温加热设备下方堆放纺织易燃物;部分配电箱缺盖,消防栓内部设置不规范且堵塞。

整改完成期限:2021年6月30日

整改督办单位:义亭镇人民政府

(六)义乌市赤岸镇鼎桂塑料镀膜厂(赤岸镇华川北路111号)

存在主要隐患:危化品仓库混用;仓库内区域划分不明确;固废仓库不规范;消防通道占用;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楼道处乱扔烟头。

整改完成期限:2021年6月25日

整改督办单位:赤岸镇人民政府

(七)义乌市嘉旺吸塑厂(福田街道荷叶塘物华五街22号)

存在主要隐患:消火栓被隔进房间内;部分车间单通道;楼道未形成封闭楼梯间;车间功能划分不合理,与住宿区分离不彻底,车间现场生产密集。

整改完成期限:2021年6月30日

整改督办单位:福田街道办事处

(八)义乌市和丽胶带有限公司(江东街道东苑路19号地块)

存在主要隐患:消控人员未持证上岗,人员配备不足;通道堆放货物情况较普遍;厂区管理较混乱,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完成期限:2021年6月20日

整改督办单位:江东街道办事处

(九)义乌市锦艺工艺品有限公司(稠江街道贝村路125号)

存在主要隐患:地下室出租堆放危化品;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安管员未持证;未设置电瓶车充电桩;安全台账不齐全;未安装智慧烟感;消防栓水压不足。

整改完成期限:2021年6月30日

整改督办单位:义亭镇人民政府

(十)义乌市稠城樟茂钟表行有限公司(北苑街道北苑路3号)

存在主要隐患:厂房4楼货物堆放过多、过高;灯具老化,电器线路老化;通道堆货,办公室出口堆货;负责人和安管员未取证培训、员工培训未到位;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缺少。

整改完成期限:2021年6月20日

整改督办单位:北苑街道办事处

(十一)义乌市景洋服饰有限公司(后宅街道华劲路19号)

存在主要隐患:宗地转让阶段,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盲区;宗地企业无安全生产管理员;厂区秩序乱,车间物品堆放杂乱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整改完成期限:2021年6月30日

整改督办单位:后宅街道办事处

(十二)义乌市曙霞电子有限公司(廿三里街道大通路1366号)

存在主要隐患:二楼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厂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消防设施无月检卡及记录;五楼货物堆放杂乱靠窗堆放;宿舍楼通道口未安装应急灯,灭火器不足;三楼凯伶饰品危化品安管员未持证。

整改完成期限:2021年6月30日

整改督办单位:廿三里街道办事处

(十三)义乌市轩妙玩具有限公司(城西街道西城路2848号)

存在主要隐患:楼梯口堆放货物,严重堵塞;配电箱四周堆堵;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四周堆堵,灭火器随地摆放;仓储区货物堆放混乱,占用通道;仓储区设置办公场所;电线私拉乱接。

整改完成期限:2021年6月30日

整改督办单位:城西街道办事处

二、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挂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各镇街是挂牌整治的督办单位,要指定专人联系挂牌单位,定期指导并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市安委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挂牌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指导的同时,对挂牌整治开展不力的单位实行执法检查和限期督办。

(二)明确责任,提高整改效能。各挂牌单位必须落实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在整治期间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各镇街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隐患整治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及时解决整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在整治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向市安委办汇报、沟通。

(三)加强考核,确保整改实效。各挂牌单位在完成隐患整改后,由各督办单位组织验收,并将《挂牌整治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报市安委办备案,市安委办将对隐患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挂牌整治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

义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附件

企业名称


地  址


法  定

代表人


联系电话


隐患

主要

内容


整改

措施


整改

情况


整  改

完  成

时  间


投入资金


验收单

位意见

(盖章)

验收单位: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备注


挂牌整治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