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义乌市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初稿)》、《义乌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初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时间:2021-08-2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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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

《义乌市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初稿)》、《义乌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初稿)》于2021年7月21号在义乌市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第十五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日的公示期,截至8月21号,我单位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宾王路366号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69376976@qq.com

联系人:朱琪        联系电话:0579-85555970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