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沈干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330782000000/2021-398214
中共义乌市委
义委干〔2021〕34号
2021-08-04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1-08-0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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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义乌市人民政府党组:
经市委研究,提名任免下列同志职务:
沈干民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平同志的义乌铁路与综合枢纽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新文同志的义乌铁路与综合枢纽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施光辉同志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务任免手续。
中共义乌市委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