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02609303G/2021-397103
义乌市政府网
2021-08-0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09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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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1﹞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义乌市教师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义教人〔2019〕75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义乌市教育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