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02609493F/2021-4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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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司法局
2021-09-1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10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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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我局对2021年7月31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定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义乌政府门户网站义乌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29481/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香山路391号政府事务管理科,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faguike@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
联系人:毛铁军 联系电话:0579-85522707
附件:《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义乌市司法局
2021年9月10日
附件义乌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1.docx
义乌市司法局关于《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于2021年9月10日在(http://www.yw.gov.cn/art/2021/9/10/art_1229419023_33446.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1天的公示期,截至9月2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条0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香山路391号政府事务管理科;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faguike@163.com
联系人:毛铁军 联系电话:0579-85522707
义乌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