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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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223W/2021-402065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21-09-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本级2021年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结果阶段性公告(四季度)
——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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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5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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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20年度义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20年,我市紧紧围绕高质量高水平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的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推进各项事业不断发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职能得到较好发挥。

——财政政策积极有为。2020年全年压减各类一般性支出12.18亿元;全年减免税费64.39亿元,办理留抵退税12.77亿元,落实“五减”政策63.94亿元;向上争取“两直”资金11.17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3.30亿元。

——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强化民生事业保障,全年安排支出96.47亿元;保障惠企政策落地,安排各类扶持企业政策资金超30亿元,惠及企业4万多家;启动疫情防控资金应急支付机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27亿元。

——管理监督不断加强。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完成财政监督项目22个,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项目159个,完成抽查复评和重点评价项目25个;完成工程领域稽核项目957个,核减资金9.08亿元。

——整改力度不断加大。通过领导批示促整改、多方联动督整改、部门履责严整改等举措,建立健全事前预防、事中跟进、事后检查的监督体系,着力解决屡审屡犯问题。

一、财政管理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01亿元,支出137.2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3.13亿元,支出337.5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7亿元,支出0.00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4.74亿元,支出100.5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3022名被征地转保人员清退后,对应的社保风险金未及时转回。

二是动用社保风险准备金1.7亿元未报市政府审批。

三是非税收入退付款194.08万元挂账未清理。

四是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时重复计算股权投资68.5亿元。

审计指出后,财政部门已将相应的社保风险准备金转回,对退付的非税收入已完成清理,对政府财务报告股权投资多计部分已作调整。

(二)市本级部门财政财务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全市62家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了非税收入执收、往来款管理和加油卡管理等方面。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经费收支总体较为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执收不到位。一是5家单位4360.76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催收。二是2家单位存在未建立非税收入执收台账、执收底数不清的情况。三是2家单位未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已收回资金373.17万元。

2.往来款管理重视不够。一是22家单位125.54万元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二是35家单位43827.26万元历史遗留款挂账未及时清理处置。三是2家单位未建立往来款明细台账,款项具体构成不清。

3.加油卡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13家单位34张加油卡未绑定车辆信息。二是11家单位47张闲置油卡未及时清理,卡内余额4.82万元未及时收回。三是6家单位加油卡存在给私车加油的情况,涉及金额1.37万元。四是3家单位年底油卡内结余资金超过当年使用额。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已对47张加油卡进行了绑定或注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4.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2个项目1.29亿元债券资金未在发行年度使用完毕。 

5.已撤销指挥部未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截至2020年底,70家以前年度撤销指挥部未办理竣工结算,历年财政性基建投入135.45亿元,仍在“在建工程”科目挂账。

6.部分“无感智付”补助政策不完善。在“无感智付”模式下,因相关奖补政策未明确兑付时限、资金后续处理方式等闭环管理措施,部分奖补资金因企业原因无法完成兑付,并导致资金沉淀。截至2021年4月底,抽查3家单位有498.91万元资金未完成兑付。

(三)镇街财政财务管理审计情况。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3个镇街财政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镇街财政管理较往年有所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房产租金等收取不及时。3个镇街共有房产租金、流转地块承包款、履约保证金等405.84万元未及时收取。审计指出后,相关镇街已收回资金194.76万元,并对3家企业提起诉讼追偿。

2.未严格落实招投标相关规定。主要存在店面租期到期后未公开招标直接续租;需公开招标的工程或服务等项目直接发包;签订的补充合同超过原合同价款的10%等问题。

3.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主要存在苗木搬迁补偿费等支付时存在差错,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控制不严,卫生费收取后未及时缴存银行等问题。审计指出后,相关镇街已收回资金16.64万元。

4.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13个镇街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时,未将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等下属企业纳入合并范围。

二、涉企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政策性融资担保审计情况。

1.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未达到要求。2019年至2020年,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占比分别为53.36%、56.95%,与80%以上的要求差距较大。

2.农信担保公司尽职调查和保后跟踪不到位。主要存在对企业提供的营业收入、短期借款偿还能力等核查不到位,以及保后跟踪过程中未对企业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价值评估及实地察看等问题。

(二)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资金审计情况。主要存在资金审核或管理不够到位情况。如在项目未投产或开业的情况下提前拨付利用外资补助368.19万元;向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发放出口奖励9.05万元;对非补贴期内的12宗购车行为给予补贴10.8万元;未及时安排消费券活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对补助办法进行了完善,并追回出口奖励9.05万元、购车补贴10.8万元,对政府消费券资金进行了第三方审计。

(三)创新设计财政扶持政策审计情况。一是2个创新设计招引项目实际运营与任务目标差距较大。二是创新券兑付审核把关不严,2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兑付不合理。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已收回补助资金20万元。

(四)工业“标准地”出让审计情况。主要存在全过程监测核查机制不健全问题:市工业开发办的统筹协调职能有所弱化,不掌握全市工业“标准地”项目的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全面信息;全市面上缺少督促平台(镇街)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的考核机制,以及指导平台(镇街)规范日常管理工作的细化实施办法;全生命周期管理数字化平台未建立,不利于项目的精细化动态管理。

三、民生项目推进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对2019年至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相关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及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普惠民办幼儿园加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与政策目标有较大差距。部分幼儿园师资力量薄弱,22名民办幼儿园园长不具有规定资格条件,68所民办幼儿园144名专任教师无教师资格证,230所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未达标。

2.民办教育扶持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财政扶持政策导向未按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未达到规定的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水平。民办教育扶持资金兑付流程繁琐、工作量大,仍需提交大量纸质资料。1所民办学校多兑付“五险一金”补助5.25万元。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已收回补助款5.25万元。

3.合作办学项目管理不到位。浙江师范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对办学经费进行年度审计;与杭州阿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办学补充协议不严谨,未考虑结余资金不足以支付奖励的情况;与义乌市联覃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办学项目中300万元履约保证金未收取到位。

4.购买服务合同管理不规范。校园安保服务项目中,各学校未按合同约定在每月付款时扣除2%年度考核奖励,2所学校应扣未扣月度考核款1.53万元。教育研修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开展考核,抽查发现11名物业人员年龄超过约定。

(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使用审计情况。从审计情况看,我市基本公卫服务开展较好,资金使用总体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居民健康档案质量不高。一是档案信息失真率较高。37.50万份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真实性存疑。审计指出后,已完成9.28万份档案的核实工作,并对其中7.35万份档案数据进行修正。二是档案动态更新不及时,1.54万份有体检数据的档案未及时进行更新。

2.家庭医生签约率未达目标要求。截至2020年底,家庭医生签约人数为39.82万人,签约率47.62%,未达到“2020年实现区域人群签约率50%以上”的目标。

(三)部分民生信息系统建设审计情况。重点关注了智慧教育中的公共教育服务平台等4个系统,以及智慧医疗中的智慧健康医疗基础平台等2个系统的建设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不规范。公共教育服务平台通过初验后仅部分模块投入使用,并于2019年8月停用;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在部分合同约定内容未建设情况下通过终验;“精准教学”学业评测诊断系统已逾期3个月仍未组织初验。

2.系统间数据共享互通不理想。智慧教育一体化基础平台目标对接13个系统,实际仅实现5个,且未能完全实现与其他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应用账号统一认证。智慧健康医疗基础平台数据不完整,与云公卫系统中的健康档案数据不一致。

3.部分系统使用率不高。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已建的5个模块中,1个模块未使用,2个模块使用率不足20%。卫生健康远程教育系统,建成后仅1门课程有学习资料,4人参与过课程学习;相关单位也未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系统安全存在隐患。主要存在未编制市本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规划,相关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网络运维管理和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等制度等问题。1个系统未在电子政务云平台上开发;抽查发现智慧健康一体化基础应用系统的10个账号,密码和用户名相同;政务数据共享查询平台系统内的账号数与登记台账中的账号数不一致。

(四)其他惠民政策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退役士兵地方安置补助、春节留人政策等资金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看,相关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资金兑付把关不严的问题。如对不符合高学历增加补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安置补助7.71万元;未按实际支出数申领冬令营学生午餐费、民办教师补助;超范围核定汽修服务企业春节营业补贴0.12万元等。

(五)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3个镇街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存在基本农田“非农化”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3个镇街241亩基本农田、1066.9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存在违规挖塘、抛荒、绿化、种植果树等现象。

2.土地整治后存在抛荒现象。因后续管护不到位,3个镇街存在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等6个项目完工后抛荒的现象。

3.占用水域等审批不规范。2个镇街占用5处水域12092㎡未经审批;1个街道17处临时建筑到期但未办理续批或拆除。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提档工程等3个公共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并对30个单项工程的价款结算以及镇街政府投资400万元以下项目的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各单位公共投资项目管理的规范性不断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算审核质量不高。随机抽查30个单项工程25.01亿元价款结算,有27个工程结算多计2112.79万元,其中中介机构审核差错1964.55万元,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或建设单位签证不实148.24万元。审计指出后,相关建设单位已全额追回(或质保金中扣除)结算多计的工程款,并依法依规追究了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二)服务机构履职不到位。一是勘测设计不规范。3个项目存在设计不合理情况;1个项目因勘测深度不足引起工程重大变更。二是监理履职不规范。2个项目存在监理人员对进场材料审核把关不严;2个项目存在土石方开挖换填隐蔽工程监理验收记录不完整情况;2个项目中监理人员到岗率不足,监理记录编写不规范、不完整。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已责令相关企业完成整改并按合同追究责任。

(三)镇街立项工程管理仍较粗放。一是工程项目底数不清,未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二是基建程序不规范,存在先实施后补决策或补签合同,无预算先签订合同或先施工等情况。三是工程发包不规范,部分小额工程直接发包给个人实施。

审计指出后,市政府制定下发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方案,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召开专题培训、修订完善制度、加强检查监督等,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建设管理。

五、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2家国有企业、1家参照国有企业管理的单位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分别存在重大融资事项未经集体决策;项目终止合作、减免保底费用、购买大额理财,以及核销资产等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参与土地使用权、不良资产债权竞拍,先实施后补集体决策等问题。

(二)公司业务收入等收取不及时。分别存在业务收入未及时收取,预拨意向金未及时扣回等问题,涉及金额11381.71万元。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已收回9572.8万元。

(三)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分别存在现金管理未实现日清月结,采购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未制定相应采购程序,应公开招标项目直接发包等问题。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财力统筹,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债务等不同性质财力的统筹,加强短期和中长期财力的统筹,加强政策扶持与可用财力的统筹,兜牢“三保”底线,做好民生支出保障,保证国资平台平稳运行。

(二)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集中财力办大事。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打造“九个中心”和打好“十五张牌”,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重要事项和重点领域资源投入,着力实现经济现代化、城乡现代化和治理现代化。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资金政策绩效。加大监督力度,推进人大、纪检、审计、财政等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成效。针对发现的问题,强化制度建设,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不断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资金政策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