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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局
2021-09-3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3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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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义乌科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支滤芯和800万套(件)塑料制品项目 | 义乌市佛堂镇剡溪路601号 | 义乌科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727万元,利用浙江蓝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在佛堂镇工业区内已建成的厂房2的五楼六楼及厂房4的5楼(共计2400平方米),实施年产8万支墨水过滤滤芯和800万套(件)塑料制品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清洗废水经设置的过滤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运营部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后排入义乌江。 2.废气:注塑、吹塑设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率以80%计、风量为5000m3/h)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总体理论去除效率75%计)后于27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车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使设备正常运转;设备安装时基底加厚,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 4.固废: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及污泥、滤布边角料等企业收集后委托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沾染废机油抹布及手套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3日
联 系 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传真:0579-85570073
电子邮件:ywhbsp@163.com
通讯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