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290T/2021-400733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2021-09-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1年9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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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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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义乌市通顺塑料硬片有限公司年产3800吨PVC片材搬迁项目

义乌市义亭镇甘霖路15号

义乌市通顺塑料硬片有限公司

由于房屋租赁到期等原因,义乌市通顺塑料硬片有限公司决定拟投资500万元,将公司实行整体搬迁至义乌市义亭镇甘霖路15号,租用义乌市万纶袜业整理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约2350平方米。项目搬迁完成后,生产规模及工艺不变,仍为年产3800吨PVC片材的生产规模。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足,不外排。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纳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义亭运营部处理。

2、废气:项目挤出压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碱液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选择低噪先进的设备;合理规划生产车间设备的布置,使高噪声设备远离靠厂界侧;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4、固废:废活性炭、废油、危险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3日

联 系 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传真:0579-85570073

电子邮件:ywhbsp@163.com

通讯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