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在2021年度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报告内容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义乌市宾王路366号,邮编:322000,电话:0579-85589088)。
(一)主动公开
1.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1.政务动态类等信息140条、通知公告50条、人事信息1条、财务信息27条、统计数据1条等共219条;
2.业务管理类信息。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公告238条、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公示219条、农村集体土地征收178条、城乡规划50条、农转用报批21条、划拨供地结果公示62条、用地批前公示条232,其他业务类信息850条等共1850条;
3.政策法规类的信息。内容包括:房屋、土地、地质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共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98条,其中当面申请29条,网络申请51条,信函申请118条;按时办结数185条,延期办结数13条;申请答复数185条(13条延期2022年),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8条,同意公开答复数51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6条,不同意公开答复数18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0条,申请信息不存在数72条,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2条,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8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各科室、单位拟制公文时,必须在公文拟稿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送审稿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公文,应当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局办公室审查。制发公文时,应按照公文确定的公开属性,在附注位置加括号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遵循“谁起草、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原则。
做好征地类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累计前往1015个村(次)张贴各类公告,其中征地预公告、征地启动公告171个,涉及362个行政村,拟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共178个,涉及434个行政村,义乌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08个,涉及219个行政村,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通有“义乌自然资源和规划”官方微信,推送内容围绕局重点工作推进进展情况、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工作、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农房确权登记发证、民生热点实事等重点工作,涵盖本系统新闻工作动态、经验做法、调研活动等。
2021年,“义乌自然资源和规划”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决策信息,公布政情、资讯、重点民生工程进展、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全年推送时政新闻和工作动态信息158条。借助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了政务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了公众信息和服务需求,也受到公众的极大关注,提升了自然资源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发布员、审核员,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源头管理、发布审核机制,及时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让公众更加快捷方便地了解到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29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2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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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74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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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198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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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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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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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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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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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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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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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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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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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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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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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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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11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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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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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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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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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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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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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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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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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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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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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7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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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187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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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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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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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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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义乌自然资源和规划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落后于其他单位;政务服务领域数字化程度较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等情况还存在。
改进情况:1.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动态信息;2.进一步加强与科室单位的协调,及时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反馈材料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证据材料。进一步明确承办责任,做好答辩举证工作。建立调解机制,切实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做好典型行政诉讼旁听和典型案例通报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强化问题整改,建立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探索数字化改革工作,通过数字表单的建立、电子签名(章)的使用、数据资源的整合,让线上审批业务更加便捷;推进审批就近办。全面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努力打通窗口“就近办”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发出5件要求申请人缴纳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合计金额16690元,实际收取2件共730元。对于2件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发出但未实际缴费的申请人,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视为其放弃信息公开权利,不予答复申请人的信息公开事项。另一件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发出但时间未到,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暂不予答复信息公开事项。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O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