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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2-01-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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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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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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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2021年度义乌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东路46号,邮编:322000,电话:0579-852581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持续开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本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实效。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7条,健康义乌微信公众号推送47期243篇,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推送356期936篇。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完善多部门会商研判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2021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5件,办结4件,1件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办理,均为自然人申请,对2条予以公开,1条予以部分公开,1条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科学梳理政务公开制度,优化公开流程,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开发布、备案审查等有关规定,2021年局本级制定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在官方网站上征求社会意见。组织对2021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充分利用“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网络平台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同时利用“健康义乌”“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辅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兼职工作人员3人,定期更新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此外,进一步加大直属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医疗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对于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和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发布或解答疑问,进一步加强沟通互动。

(五)监督保障

优化完善公开程序,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要求,责任到人,密切协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符合保密要求。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信息公开措施落实到位,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公开投诉监督链接和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12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解读形式单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等方面。

今后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形式加大对卫生健康重要政策、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