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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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成文日期:

    2022-01-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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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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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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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阳光政务、监督服务为基础,依托数字化改革,以政务公开规范梳理、系统建设改造升级为抓手,深入扩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7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通过“义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76条,通过“义乌商报”、“金华日报”等纸质媒体公开政府信息7篇,内容包括工作信息、办事指南、政策发布解读、疫情防控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中心未收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2021年义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亲自把关,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专栏及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定期发布信息,及时公布相关政策通知。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主动公开中心工作信息、政策文件、新政解读、业务办理指南等信息,让群众对公积金服务管理工作、业务办理流程有充分的了解;二是畅通投诉举报途径,通过公众号评论、好差评系统及各大信访平台,收集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公众号开设“咨询热点面对面”专栏进行解答,并对投诉案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三是完善中心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检测机制,依托信息发布平台、新媒体监测平台等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中心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政策解读不够通俗易懂;三是业务流程、办事指南不够清晰明了。

2022年,中心将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专栏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质量,确保内容更新及时、办事流程精准到位。一是加大对政务公开负责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政策文件详读、专题辅导交流等形式,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不断拓展政策解读渠道和方式,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可读性和传播面,提高办事群众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中心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