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290T/2022-417851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2022-01-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2年1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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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8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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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金承户外用品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户外应急产品和100万套轻型骨架生产线建设项目

义乌市苏溪镇苏新街1号

浙江金承户外用品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考虑一步到位,在原项目搬迁扩建过程中同时建设“年产100万套户外应急产品和100万套轻型骨架生产线建设项目”,完善产品种类。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1、废水:淬火用水、水过滤池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不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抛光废气经密闭收集,再经水过滤池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挤压机、退火炉、时效炉、淬火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安装隔声门;采用建筑物隔声。

4、固废: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废切削液空桶、废矿物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包装物、收集尘、铝屑、布料边角料、废麻轮等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5日

联 系 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传真:0579-85570073

电子邮件:ywhbsp@163.com

通讯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