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1-20 08:47
信息来源:义乌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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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销售逐渐进入旺季。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连日来,市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有序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努力保障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
三大举措把好许可关口
镇街部门联动严把“入口关”。我市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规划烟花爆竹零售点,并实行两级审查制度。其中,先由各镇街对申请发证的零售点进行初步现场和资料审查,出具《烟花爆竹零售现场审查结果意见书》和《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布点意见征询表》;市应急管理局对初审通过的零售点在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取证、安全距离、警示标志、消防器材配备等方面进行严格复核。
立足本职把服务做到前面去。自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开展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及时与申请人和镇街对接,立足本职做好相关服务。截至目前,已提供许可事前选址确认服务20家次,有效避免了经营户因租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营业场所而未能获得经营许可资质,造成经济损失且影响开业进程的情形。
自我加压缩短现场审查期限。受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后,市应急管理局自我加压、提质提效,将现场审查期限从法定20日提速到5个工作日。其中,对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条件的企业,最快1个工作日内即完成现场审核和核发证件。据统计,截至目前,已给符合相关要求的39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发证。
烟花爆竹零售店“规矩多”
“像早些年那种‘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烟花爆竹零售店,或是农村一些经营其他日用品和杂物的代销店同时兼卖烟花爆竹,这些情况现在都是不被许可的。”据介绍,根据烟花爆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金华市有关文件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需具备以下布点条件,并做到规范经营——
凡是禁燃放的地区,不得布设零售店。
有限禁燃放的城区,不得设置长期零售店。设临时零售店,数量要严格控制,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有效期不得超过1个月。
农村零售店:(1)必须符合专店销售要求;(2)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零售店与批发企业须签订购销合同。
与此同时,烟花爆竹零售店还必须做到“五统一”:统一一对一进货渠道;统一证照、制度、规程上墙;统一进销记录台账,确保店面存放量不超过核定数量;统一店面招牌、标志标语及警戒线;统一建立应急救援措施,配备消防器材,摆放位置要醒目易取。
接下来,市应急管理局将在“义乌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方便市民就近选购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林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