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355471653W/2022-419047

  • 文件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义乌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2-01-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要负责人解读]《义乌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政策解读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2-01-26 16:29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解读人: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厉声振

2022年1月26日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以义乌市行政辖区为范围,将国家级、省级、市级传统村落和潜力村落作为规划对象。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近期2020-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二、规划依据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

(五)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

(六)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技术指南》;

(八)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金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三、规划原则

整体保护,活态传承;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居敬行简,最少干预;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政府主导,村民自主;社会参与,严格管理。

四、规划目标

近期:全市传统村落得到基本保护,列入名录的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加快建立有利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各项机制。力争通过5年时间,提升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等水平,并使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得到有效保护,传统风貌得以恢复,使其成为展示和弘扬传统文化的重要窗口;

远期:全市传统村落得到全面有效保护,建设五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典型示范村,三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区,实现保护与发展的相互促进和良性循环,推进义乌市传统村落整体的、真实的、可持续的保护发展。

五、规划策略

(一)基本思路

市域层面:以整体保护为原则,对市域传统村落进行分级、分类、分片保护,优先保护级别较高、文化遗产较多的村落;

村落层面:建立传统村落档案,制定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提出村域环境的保护措施,对传统村落格局风貌进行整体保护;

要素层面:提出风貌格局、传统建筑、街巷空间、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内容和措施。

(二)保护要求

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保持建筑、村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体空间形态和内在关系,避免“插花”混建和新旧村不协调;注重村落历史的完整性,保护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忆,防止盲目塑造特定时期的风貌;注重村落价值的完整性,挖掘和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经济、社会等价值,防止片面追求经济价值。

保持传统村落的真实性:杜绝无中生有、照搬抄袭;注重文化遗产形态的真实性,避免填塘、拉直道路等改变历史格局和风貌的行为,禁止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注重文化遗产内涵的真实性,防止一味娱乐化等现象;注重村民生产生活的真实性,合理控制商业开发面积比例,严禁以保护利用为由将村民全部迁出。

保持传统村落的延续性:传承优秀的传统价值观、传统习俗和传统技艺;注重生态环境的延续性,尊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生活方式,严禁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过度开发;注重经济发展的延续性,在延续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基础上,适度开发特色产业,增加村民收入。

六、近期计划

结合义乌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近期建设工作(2021-2025年)可分为四大内容板块:修缮传统建筑、修复传统风貌、改造基础设施、提升公共设施,此外,还包括“传统建筑核定、传统村落规划编制、重要非物质文化展示”等工作。

(一)修缮传统建筑— —抢救处于濒危状态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修缮破损状态的传统风貌类建筑;

(二)修复传统风貌— —整治传统风貌控制区内的空间环境,提升街巷两侧的立面景观环境;

(三)改造基础设施— —路面整修、管网增设、停车场建设、消防和避灾设施等基础建设工作;

(四)提升公共设施— —绿化美化、景观照明、旅游服务、活动空间等公共服务设施。

解读机关: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579-85258000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