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0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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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受理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办理地址:线上: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望道路300号)线下: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义乌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85435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