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290T/2022-416137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2022-01-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2年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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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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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屠宰生猪50万头生产线迁建项目

义乌市义亭镇义杭线西侧上胡路口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030万元,拟将位于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的生猪屠宰及冷却分割猪肉项目(不含肉制品深度加工)整体搬迁至义乌市义亭镇义杭线西侧上胡路口。项目拟租用义乌华农家禽屠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筑面积为10519.68m2,用于建设生猪屠宰车间。生猪屠宰车间包括待宰区、检疫室、屠宰区、副产品加工区、分割区、预冷、冻结和存储区、无害化处理车间、成品检测中心及发货区等功能区。本项目沿用原有先进的荷兰MPS屠宰流水线,配备有自动放血线、沥血池、自动打毛系统、刀斧式自动劈半锯及胴体自动分级、胴体自动称重等先进设备。同时,项目配有化制炉等无害化处理设施,租用华农家禽现有分割品预冷库、白条预冷库和结冻库、低温存储库等冷藏库。本项目实施后形成年屠宰50万头生猪的生产能力。

项目于2021年07月21日~2021年08月03日在周边2.5km内敏感点进行了公示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生猪尿液、屠宰生产废水、车辆冲洗水、锅炉废水、废气处理喷淋更换水、初期雨水、无害化处理废水以及员工的生活污水经厂内自建污水站处理,经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的三级标准以及义亭运营部进管要求后,部分废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地面及车辆冲洗、喷淋塔补水,剩余部分废水纳管排放,最终经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义亭运营部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及地方环保要求后排放至义乌江。

2.废气:待宰及屠宰车间恶臭气体经收集后进入1套“两级酸碱喷淋除臭塔+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15m 高的1#排气筒排放;无害化处理车间破碎恶臭废气和化制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两级酸碱喷淋除臭塔+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5m 高的2#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经收集后进入两级酸碱喷淋除臭塔+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15m 高的3#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选择低噪先进的设备;合理规划生产车间设备的布置,使高噪声设备远离靠厂界侧;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猪毛、无害化处置油脂和一般废包装材料由企业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猪粪便、肠胃内容物、无害化处理残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机肥厂家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纯水)由企业收集后委托处置;医疗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含有或沾染酸液等有害物质的废包装物等危险固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2日

联 系 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传真:0579-85570073

电子邮件:ywhbsp@163.com

通讯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