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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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数字化改革和土地、矿产、林业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具体包括:法制建设、依法行政、普法、组织重大综合性业务协商、信息化建设、闲置土地调查处置,土地审批项目、林业审批项目和矿产审批项目的批后监管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监督管理科、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联系佛堂自然资源所、赤岸自然资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