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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290T/2022-49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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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义乌市政府网

  • 成文日期:

    2022-10-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局本级)2021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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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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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实施生态环境国家、地方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国家、省、市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污染物减排任务并监督实施。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义乌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和生态环境信息。负责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承担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相关工作。

9、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组织协调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10、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1、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

12、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5、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强化统一监管。牵头协调美丽义乌建设,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化拓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应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平台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科、综合监管科、直属机关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控中心。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547.98万元,支出总计4,547.9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2477.65万元,下降73.2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义乌市赤岸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义乌市佛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义乌市双江湖净水厂工程等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537.2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49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91.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45.4万元,占收入合计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3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3.95万元,占49.24%;项目支出2,303.33万元,占50.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02.58万元,支出总计4,502.58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12523.05万元,下降73.55%。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义乌市赤岸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义乌市佛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义乌市双江湖净水厂工程等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36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主要原因是无废城市创建等新增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1.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28.42万元,下降43.2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义乌市赤岸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义乌市佛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义乌市双江湖净水厂工程等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1.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88.98万元,占1.9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48万元,占3.44%;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4,233.44万元,占94.25%;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14.98万元,占0.3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65.66万元,支出决算为4,49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主要原因是无废城市创建等新增项目。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年初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疫情原因项目延迟。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75万元,支出决算为8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义乌市“清新空气提升”应用场景(一期)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2.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完成了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49万元,支出决算为5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完成了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67.76万元,支出决算为207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奖金调整。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7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5%,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数据购置。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51.29万元,支出决算为72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金华博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活性炭再生处置项目等项目经费结转至2022年支付。

(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45.21万元,支出决算为146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六小”生活服务业春节开业补贴、无废城市现场会工作经费等工作。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3.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3.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80.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1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此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66.67%,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占69.94%,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25万元,增长36.64%,主要原因是维护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占30.06%,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78万元,下降51.1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0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完成预算的93.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控制成本。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9万元,支出8.39万元,完成预算的93.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控制成本。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的40.11%。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累计33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大气、水、土固、环保督察等检查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大气、水、土固、环保督察等检查等支出,接待27批次,累计33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76.76万元,支出决算为18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人员;比2020年度增加98.45万元,增长19.80%,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1.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5.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7.2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2.77%。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级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813.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33%。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六小’生活服务业春节开业补贴”“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经费”等2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7.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未委托等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对本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完成预算目标。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在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水生态环境工作经费及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水生态环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1万元,执行数为153.64万元,完成预算的80.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强化企业监管,从污染企业源头上做好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地表水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执行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资金使用计划;二是按照合同完成支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水生态环境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074-义乌市生态环境局主管

预算单位

074001-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全年执行数(其他)

执行率





(A)

(B)

(B/A)




年度资金总额

191

191

153.64

0

80.44%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191

191

153.64

0

80.44%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强化企业监管,从污染企业源头上做好废气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八都水库获评省级优秀水源地。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00分)

数量指标(0分)





0






质量指标(25.00分)

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8项

≥8项

25.00

25.00






时效指标(25.00分)

完成时间

2021年

2021年

25.00

25.00






成本指标(0分)





0






效益指标(50.00分)

经济效益指标(0分)





0






社会效益指标(0分)





0






生态效益指标(25.00分)

改善水质环境

改善水环境质量

25.00

25.00






可持续影响指标(25.00分)

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管理

保护生态环境

25.00

25.00






满意度指标(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0分)





0






总  分

100

100





自评结论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分析温室气体清单,为大气治理提供依据;二是完成编制温室气体源清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实际招投标价格小于预算数。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资金测算,提高资金使用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主管部门

074-义乌市生态环境局主管

预算单位

074001-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全年执行数(其他)

执行率




(A)

(B)

(B/A)



年度资金总额

20

20

19.8

0

99.00%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0

20

19.8

0

99.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分析温室气体清单,为大气治理提供依据。

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管理办法》规定,完成编制温室气体源清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00分)

数量指标(0分)





0





质量指标(25.00分)

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1份

≥1份

25.00

25.00





时效指标(25.00分)

完成时间

2021年

2021年

25.00

25.00





成本指标(0分)





0





效益指标(50.00分)

经济效益指标(0分)





0





社会效益指标(0分)





0





生态效益指标(25.00分)

应对气候变化

排查出污染源,为大气治理提供依据

25.00

25.00





可持续影响指标(25.00分)

提高环境质量

改善大气质量

25.00

25.00





满意度指标(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0分)





0





总  分

100

100





自评结论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反映除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排污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021年生态环境分局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