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97919258G/2022-502825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2022年义乌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 发布机构:

    义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 发文字号:

    义食安办〔2022〕1号

  • 成文日期:

    2022-07-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义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义乌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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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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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义乌市食品药品

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金华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22年义乌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义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


2022年义乌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坚持除险保安,全面落实四方责任,全力保障省运食品药品安全,扎实推进“双安双创”,推广数字化监管平台应用,健全风险闭环管控机制,提升专业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发生进口冷链食品“物传人”事件、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确保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以“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基础

(一)压实属地责任。深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的意见>的通知》,不断健全“党政同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培训,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作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内容。强化镇(街道)党政责任落实,深化基层食安办分级分类管理,争取新增四星级2 个、五星级2个以上,实施镇街食安办星级动态评价。推进落实食用农产品乡镇网格化监管机制。(市食药安办牵头,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实主管部门责任。阶段性总结《中共义乌市委办公室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落实情况,评估实施效果。落实食品安全联席交流机制,常态化开展重要信息共享、重大问题联合督办、区域性风险隐患联合研判等工作。打造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市食药安办负责)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年开展不少于1场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企业负责人履责报告活动。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运用“食安员抽考”APP,监督抽查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现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100%。深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寻找关键控制点行动,形成“分类分级分步、点面结合”的监管理念。推动全市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在今年全面实施HACCP或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市场监管局负责)

巩固示范创建成果。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省级食品安全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市创建成果,对标创建标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顺利通过跟踪评价。(市食药安办、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数字化”为牵引,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智治水平

筑牢进口冷链食品物防防线。坚持冷链物防1410”工作体系,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全受控、无遗漏”。融合“浙冷链”“浙食链”应用构筑冷链食品闭环管理“一个系统”,在对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向国产冷链食品延伸,“浙冷链”赋码率扫码率保持在99.5%以上。筑牢数字化管控、集中监管仓防线,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持“三证一码”上市,同时加强人、物、环境管理。严格首站责任制、快惩严处制、举报投诉制等冷链物防“十项制度”,加强第三方冷库、首站经营者等重点对象监管,落实“三专”要求,加大对走私冻品、拆换包装冒充国产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健康局、义乌海关、商务局、市场发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输入性风险防控,严格食品安全质量要求和检验检疫标准,严厉打击农产品和食品走私。(义乌海关、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查获的走私冻品移交地方归口处置。(义乌海关、市场发展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食品安全闭环追溯体系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的市场准入查验机制,全面融合浙农码合格证、浙土码”产地信息、数字林业等系统,实现农田到餐桌全贯通。推动实现20家食品生产企业全品种赋码、肉类、进口水果等重点品种应用全覆盖,新增6家农贸市场和5家大型食品批发企业、校园食品配送中心上链,并向机关、企事业食堂延伸。 20226月底前实现在产企业“阳光工厂”全覆盖,依托数字化改革试点,完善停产企业停产报告递交备案流程。做实“样样赋码”,引导生产企业“应赋尽赋”,不断提升“赋码率”和“显示率”。通过“浙食链”系统倒逼生产企业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共享共建实验室等软硬件建设。(市场监管局牵头,教育局、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餐饮线上线下综合治理。强化网络餐饮治理,落实《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实现“外卖封签”、“阳光厨房”全覆盖。运用“防疫餐饮在线”,落实1+1+N”责任体系,强化疫情集中隔离点供餐保障。运用好“省运食安在线”,实现“食材链”和“制作链”全链条追溯、全流程闭环,确保省运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局负责)

深化数字药监综合集成平台应用持续迭代药品安全精密智控系统为核心的数字药监综合集成平台应用,继续推进药品安全智慧监管“黑匣子”迭代升级,接入“浙里药店”应用60家,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实施率达100%。市场监管局牵头,卫生健康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保省运”为主线,强化食品药品全程监管

开展“护航省运”食品药品安全攻坚行动坚持高标准、高安全、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工作要求,按照“一书两图”(任务书、架构图、作战图)和各项工作指引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做好食材供应商遴选和供餐单位的检查评估,安排监管人员驻点保障开展迎省运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攻坚行动“浙食链”为依托,实现省运会食品品种和批次检测100%全覆盖。开展含兴奋剂药品和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治理行动。确保省运会保障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兴奋剂事件“两个零发生”。(市场监管局负责

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管控。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防治工作,开展耕地污染溯源排查。(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持续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进浙农优品数字化应用在规模追溯主体和农资经营店全覆盖。(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食品加工监管,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进入关、生产过程关、产品出厂关。加强流通领域监管,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仓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部门协同,着力解决粮食重金属污染、真菌毒素污染、霉变、农药残留超标等质量安全问题。(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局、商务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生产经营监管。严格特殊食品监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比例达到20%,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市场监管局负责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00%、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100%、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100%校园超市品牌100%(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高不合格率、高风险地产食品的整治,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年度风险等级评价率达到100%(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力度,实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00%接入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智能监管系统。卫生健康局负责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A级旅游景区、养老机构、民航、铁路、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文旅局、民政、市场监管局、义乌海关、民航站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防疫药械质量监管,组织实施高风险生产企业全覆盖药品GMP符合性检查、跟踪检查,对集采中选药品开展全覆盖检查。市场监管局牵头,卫生健康局配合

二)开展系列项整治。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等,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落实《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月一行动”总体安排》。(市场监管局负责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等行动,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金之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行政执法局、卫生健康、法院、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以绿剑农资打假、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互联网非法经营行为。完成4种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农膜的监管力度(农业农村局牵头,公安行政执法局、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局、法院、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网络药品销售、儿童用妆金盾护苗、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医疗美容药械等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监管牵头,卫生健康局配合

十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铁拳行动、“2022昆仑专项行动、“2022剑锋“药剑”系列统一收网行动。加大跨境、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组织查处一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突破道德底线的违法案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员依法严厉处罚,实施食品行业从业禁止。(公安、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核验查控,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入境。(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局、义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农产品违禁药物和常规药物严重超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农业农村局牵头,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行刑衔接,推进跨部门证据互认和案件移送,建立重大食品药品案件执法工作联系机制和数据交互推送机制。(公安牵头,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全省统一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法院牵头,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适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检察院负责

十四强化信用监管。建立食品销售风险分级与双随机检查联动机制,实现除食用农产品以外的食品销售经营者100%风险靶向监管。深入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品质食品超市等创建活动,确保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100%公开展示,跟踪检查发现问题100%闭环管理。(市场监管局负责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组织评信”“用信工作,实行农产品生产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农业农村局牵头,金融办配合持续推进政策性粮食流通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商务局负责)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对规上食品工业企业开展相关培训。(经信局负责优化食品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探索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市场监管局牵头,金融办配合全面推进药械化生产领域分级分类信用管理,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以“全受控”为目标,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风险治理

十五完善风险排查管控机制按照“抽、检、处、研、控”一体化建设要求,构建省、市、县和社会力量四支队伍协同的风险预警交流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理机制。成立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在社会第三方设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监测站点,按要求开展风险监测、分析研判和预警交流。开展药品安全风险会商,研判评估风险信息,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市场监管局牵头,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闭环管理改革试点(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风险识别能力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量4000批次以上,确保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分别达到3.5批次/千人、1批次/千人。提高抽检靶向性,食品抽检不合格率2%以上(不包括餐饮具),核查处置率100%,立案率85%以上,行政处罚率75%开展食品快速检测评价和检测结果验证。强化地产食品源头管控,推进“链上点检”,实现地产在产企业全覆盖抽检,倒逼企业加强生产源头质量管控。市场监管局负责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400批次、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29批次。(农业农村自规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1/千人。参与中国居民食品消费量状况调查。(卫生健康局牵头,经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自规局、义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警戒制度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制度,不良反应监测检查覆盖率达25%以上。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任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置等多功能组合的应急处置平台应用。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开展食源性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规范化流程分级培训,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工作质量。(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以“满意度”为根本,进一步抓好食品药品民生实事

十八推进阳光系列提质扩面推进“阳光工厂”建设,依托 “CCP在线”智控模块,打造10家“阳光工厂”升级版,指导企业引进专业化的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体系)、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等模块的第三方服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快推进智能“阳光厨房”建设,中小学校和二级(含)以上幼儿园基本建成智能“阳光厨房”,校外供餐单位100%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教育、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成1条(个)以上阳光餐饮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九推动民生项目提质扩面。创建城乡放心农贸市场3家,优化食品放心消费环境。巩固拓展送药上山进岛、24小时网订店送房建设成果,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三星级以上民生药事服务站2家。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高质量”为导向,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

(二强化政策赋能。落实农业重点领域标准立项指导计划,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推动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转化应用。(农业农村局负责深入推进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新版许可电子证书覆盖率达到80%以上,聚合码扫码应用率达到50%以上。(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加快实施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长三角地区农产品追溯信息共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效力互认、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互通、食品经营许可事项一网通办(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品牌赋能积极品字标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持续推进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面推进粮食产“五优联动”,实施规模达到10000商务负责抓好《浙江省冷链物流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积极培育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发改局负责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开展食品超市示范创建活动。启动食品小作坊“五化”建设,建成实事“5S”现场管理的小作坊10家,培育具有义乌文化特色食品小作坊4家。打造化妆品示范街1条、示范商场4家、示范经营单位20家。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以“专业化”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二十二加强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食品、药品检查员培训教育、绩效考核、能力评估、工作调派等制度,探索构建检查员能力提升标准和评估体系,建设专业、稳定的检查员队伍。研究制定食品生产检查员管理办法,持续推进药品职业检查双百尖兵工程,构建教、学、练、检一体化检查员培养机制和梯次培养链(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三推动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实施“强队砺剑”“雄鹰蓝鹰”工程,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实施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鼓励区域性特色检验研究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基层协管人员、冷链食品物防管理人员、食品承检机构培训考核。(市场监管局负责探索开展第三方检测服务,提升基层农产品检测能力。(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十四推动企业管控能力提升开展线上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和监督抽考,实现获证餐饮企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全覆盖、中型以上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全覆盖。开展“阳光餐饮街区”管理主体培训场监管局负责开展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监测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组织村级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内检员队伍培训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

八、以“多元化”为路径,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社会共治

(二十五推进责任保险提质扩面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力度,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批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全面纳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公益险范围,实现全覆盖。积极引导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商超、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中央厨房、集中配送单位、商业综合体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领域参保商业险,加快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参保范围。完善事先事中事后服务标准体系,推动保险机构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服务队伍建设,发动社会力量加强食品安全义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等队伍建设。(食药安办、义乌银保监组牵头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完善举报投诉奖励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内部“吹哨人”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加强大案要案曝光力度,形成震慑效果。评选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推荐至金华市食药安办参评。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七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完善食品安全谣言监测及处置办法,有效处置网络谣言。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潜在性风险,对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发声,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实事求是公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委宣传部、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宣传推广力度,提高消费者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追溯平台查询国产婴配乳粉追溯信息的比例(经信局负责)加强食品科普基地建设,大力支持企业参与科普基地建设;加强与食品专业院校的合作,利用专业院校师资力量,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专业队伍的建设科技局、科协、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营造宣传良好氛围。主动加强宣传,传播食品药品安全文化、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好食品药品安全故事。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促进社会共同关心、共治共享食品安全。食药安办牵头,委宣传部、教育、农业农村按职责分工负责)常态化开展“四个你我”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科普志愿先锋在身边”、保健食品、农兽药安全使用等宣传活动。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