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2-504704

  • 文件名称:

    《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全域未来乡村的政策意见》的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11-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全域未来乡村的政策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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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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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1.深化“千万工程”建设的需要。“千万工程”是200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来的,20年以来一直迭代升级持续推进。“十四五”时期,“千万工程”还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载体和抓手,需要加大政策支持。现行美丽乡村补助政策是2017制订的,随着政策导向的转变,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资金覆盖面窄、补助力度不足、操作相对复杂等问题。近2年还新增了未来乡村培育、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农村公厕建设、强村公司等新要求,有必要在原各条线政策的基础上调整、新增、整合一个新的农村建设发展补助资金政策。

2.推进未来乡村建设的需要。“十三五”以来,我市认真实施《义乌市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中国众创乡村行动计划(2016-2020年)》,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8年“国企+乡村精品线”的乡村建设新模式,成功入选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2019年义乌成功创建为年度浙江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2020年浙江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现场会在义乌顺利召开。2022年,省、金华市先后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办法(试行)》、《金华市未来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等,为落实省、金华市文件精神,“十四五”时期,我市提出了全域推进未来乡村建设的目标,非常有必要在原有基础上再制订一个新的农村建设发展补助政策。

二、起草过程

我局先后多次走访全市各镇(街道),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3次,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于2022年2月着手起草《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全域未来乡村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先后6次向分管市领导进行汇报,期间,多次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及镇街的意见,对《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6月6日、7月14日、7月20日召集各相关部门、镇街座谈讨论,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此次上报稿。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五部分涉及14个资金补助条款。

第一部分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根据《浙江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2021-2025)》和《义乌市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2022-2025)》提出的目标要求和创建重点,对美丽乡镇创建、精品线建设、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美丽庭院创建和农村公厕建设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和奖励。

第二部分为未来乡村建设。根据全域未来乡村建设方案,取消了原来的星级和美乡村的政策支持,新增了未来乡村建设奖励政策,对创建为未来乡村特色村、样板村的,分别给予100万元/村、150万元/村的奖励;新增的金华市未来乡村,按工程实际投资额的7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至500万元/村;对列入浙江省未来乡村培育的,按工程实际投资额的7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村。

第三部分为长效管理。整合垃圾分类补助资金,新设长效管理资金,统筹用于乡村日常保洁、绿化养护、设施维修、垃圾分类、公厕管理、水系清淤等工作。

第四部分为共同富裕。鼓励发展农家乐经济,对新认定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分别给予3、5、10万元的奖励。同时,继续保留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资金补助,增加对强村公司的政策支持。

第五部分为附则。

四、适用范围

发文范围:各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

适用对象:参与乡村建设的各类主体和从业人员

为了政策的延续性,本意见自2022年度起适用,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与解读人

解读机关: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薛竟一(联系电话:8998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