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2-50713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标准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发〔2022〕67号

  • 成文日期:

    2022-12-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义乌市“标准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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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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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标准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标准城市”建设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标准城市”建设,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标准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城市”建设先发优势,深入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加快构建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高水平打造内陆开放样板,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域标准化发展纵深推进,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全面发展,基本建成具有义乌特色、体现共同富裕特征的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标准研制、应用与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高效,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标准化发展成效全国领先,打造成为我国县域标准化改革创新示范标杆。

——加快建设城市标准化先行地。创新“标准城市”建设组织、实施、评估体系,推动标准化全域覆盖,打造一批标准化创新成果。发布义乌市地方标准15项以上,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3个以上,争创省级、金华市级标准创新贡献奖3个以上。

——加快建设先进标准供给输出地。新增牵头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以上,牵头制定“浙江制造”标准40项以上,规上工业企业每百亿元营业收入先进标准数达10个以上,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

——加快建设标准化开放合作大平台。标准化国际合作深入拓展,提升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标准)博览会影响力,牵头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2项以上,制定“一带一路”小商品团体标准20项以上。

——加快建设标准化服务资源新高地。浙江(义乌)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义乌)等服务机构高效运行,标准研究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夯实。

二、重点任务

(一)标准赋能市场转型,服务第六代市场发展

1.深化“标准进市场”工作。加大亮标力度,依托Chinagoods平台,完善电子亮标功能模块建设,推动线上、线下同步亮标,实现市场主要行业经营品类亮标全覆盖。加强小商品团体标准研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实施一批符合市场需求、服务出口贸易的引领性标准,填补标准空白。持续开展多渠道标准化培训,以示范标杆行业为引领,由上而下贯穿产业链,进一步提升生产及销售主体标准化意识,推动商品品质提升。(责任单位:商城集团)

2.加强小商品进出口风险管控。积极对接国内外知名检测机构、认证公司进入义乌,为小商品经营户和采购商提供“一站式”服务。围绕小商品国际贸易形势和热点问题,开展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国内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前瞻性研究,定期发布研究成果。(责任单位:商城集团、市场监管局)

3.提升小商品标准对外开放水平。针对重点领域商品,积极开展“一带一路”小商品团体标准研制,通过标准“走出去”引领义乌小商品“走出去”。(责任单位:商城集团)强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加强国际标准信息跟踪共享,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相衔接。围绕义乌发展需求,策划标准国际化高端会议。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强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跟踪、比对研究和验证分析,推动重点领域先进适用国际标准的转化。(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二)标准赋能商品贸易,支撑数字自贸区建设

4.提升进出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全面总结市场采购贸易数字化改革创新做法,加快研制市场采购数字化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加快推广“义乌经验”。(责任单位:商务局)结合义乌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个性化贸易等特征,规范完善进出口货物通关申报服务标准。(责任单位:义乌海关)

5.支撑现代化智能物流发展。加强物流标准推广应用,推进A级物流企业申报评定工作,推动物流链全链条标准化改造,全面提升物流企业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物流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委)

6.加快数字经济标准化建设。探索制定数字贸易规则和标准,以标准支撑打造集数字市场、数字展贸、数字物流、数字服务等应用场景的数字贸易创新生态。(责任单位:数管中心)加快企业智改数改标准化工作,对标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分行业推进数字化改造,制定相关标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改造经验,打造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核心的数字经济系统。(责任单位:经信局)探索建立义乌数字会展评估标准,规范评估范围、细化评估指标,为精准施行产业政策、评估政策效能、提升地方数字化办展水平提供客观依据。(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委)

(三)标准赋能产业提质,打造“传统+新兴”智造集群

7.引领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四大新兴产业标准领航行动,加快研制和实施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信息光电、芯片传感器及智能终端、医疗健康等标准,促进新兴产业“全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经信局)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标准的制(修)订,推动企业主体由“采标者”向“制标者”转变。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制定核心技术指标超国际标准或具有个性化技术指标的企业标准,加强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等产业技术基础标准研制和应用,提升标准科技含量,争创“标准领跑者”。(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8.助力小商品制造业做精做优。围绕小商品制造聚集产业,编制标准与质量白皮书,研究提出小商品制造业质量提升的路径与模式,探索“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的“市场+制造”之路。重点围绕饰品、纺织、化妆品等特色领域,构建覆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企业对标提标活动,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和出口标准,以高标准推动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着力提升质量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对接国内外知名检测认证机构和标准化服务机构,全力推进小商品标准检测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经信局)

9.深化“标准小微企业园”建设。完善和落实园区建设指导标准,按照“双创微谷”“升级平台”“新兴载体”“集聚平台”等特色加强分类引导,进一步推动小微园区高质量发展。深化标准小微园区提升改造工程,持续完善小微园区管理、运营和服务标准体系,打造具有义乌特色、全省领先的小微园区发展模式。积极推行园区内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以更高要求执行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领域强制性标准,推动小微企业园安全、绿色发展。(责任单位:经信局)

(四)标准赋能城市治理,打造高品质现代都市

10.打造更加开放便利现代都市。深化营商环境标准化试点,建立涵盖政府服务、政府监督、社会信用、公平竞争、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标准体系,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发改局)坚持“极简”审批、“秒批”等理念,高标准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加强“证照分离”改革标准化建设,提升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数量。(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聚焦知识产权裁决运行全流程和纠纷化解全过程,进一步强化标准化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结合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建设省级试点,对照省级标准优化完善,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金融办)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信用监管、新业态新模式监管等重点工作,研制和实施一批核心标准,打造具有义乌特色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

11.打造更高颜值现代都市。加快推进未来社区等现代化基本单元标准化建设,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工作,支撑城市更高品质发展。结合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道路、园林景观、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品质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建设局)

12.打造更加智慧现代都市。积极搭建义乌新型智慧城市标准规范体系,在政务云建设、物联终端接入、数据汇聚共享、通用能力开放、应用规范等方面加强技术标准研究,逐步完善新型基础设施标准、数据与平台标准、应用服务标准、安全保障标准、建设管理标准,保障智慧城市建设的数据融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统一数据共享标准和接口规范,建立数据资源管理与使用长效机制与标准,实现各部门数据的统一目录管理、统一认证鉴权和统一交换共享,积极推动各类数据通过标准接口对社会公众开放,提供标准化数据服务。(责任单位:数管中心)

(五)标准赋能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13.打造和美乡村样板。加快实施城乡融合“义乌标准”,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贡献“义乌经验”。按照新时代美丽乡村标准和省“六美乡村”建设要求,开展“七个一”星级“和美乡村”提标行动,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美化升级。制定美丽田园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体系,推动农业“标准地”项目按照对应标准打造“美丽田园”。(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4.做强三大保供产业。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统筹推进新建项目和已建项目提升改造,加快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切实改善田间生产条件。坚持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为引领,以美丽牧场为标准,有序实施原有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5.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地”数字化改革,建立农业“标准地”数字化应用系统,助力打造绿色生态、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以标准化为手段加快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数字化,实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在特色产业和规模主体全覆盖,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应用“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系统,探索构建肥药“进—销—用—回”的数字化管理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六)标准赋能生态文明,打造绿色低碳美丽义乌

16.完善生态环境标准化体系。推动建立覆盖“五水共治”各领域以及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和评价等各环节的标准体系,推动“五水共治”标准体系在污水处置设施建设、城镇供排水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中应用。(责任单位:建设局)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化体系,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加强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加快建立常态化的生态环境标准宣贯和实施评估机制,强化生态环境标准实施。(责任单位:建设局)

17.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优化升级节能低碳、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积极参与碳减排、碳足迹、碳捕获利用等关键标准制定。持续完善“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机制,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新增规模,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产能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标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清洁生产标准,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大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力度。构建节能节水、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完善绿色交通标准体系,提高绿色交通出行比例,促进基础设施低碳转型。(责任单位:交通局)

18.加强企业环保整治标准化工作。加大《义乌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标准化管理清单(暂行)》宣贯和实施,提升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标准化管理。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加快设施更换或升级改造。(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七)标准赋能民生改善,构筑共同富裕幸福家园

19.加快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形成一批具有义乌特色的标准,推广义乌公共服务先进经验,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发改局)

20.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行动,重点推进智慧养老标准化建设,编制智慧养老地方标准,打造一批智慧养老标杆,争创智慧健康养老示范性成果。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星级评定工作,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分类分级管理。编制认知障碍老人筛选评估、服务评估、服务提供、设施配建和人员培训、准入等标准,积极打造认知障碍照护品牌,鼓励各养老机构推进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民政局)

21.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工程,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哨点标准化建设。实施村级卫生机构标准化工程,合理设置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推动村级卫生机构改造和提升。(责任单位:卫健局)

22.加快推动健康优先发展。围绕健身行业硬件设施和软性服务,加快制定健身行业地方标准,推动健身行业规范化发展,助力打造“10分钟”健身圈。(责任单位:文广旅体局)

(八)标准赋能安全发展,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义乌

23.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住建部、省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安全管理、现场安全技术、安全资料、重大危险源防控标准化,提升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建设局)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复评、退出等机制。(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24.提升应急管理标准化水平。结合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探索普查数据、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构建具有义乌特色的防灾减灾救灾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九)集聚要素资源,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

25.优化标准供给。激发企业标准活力,推动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参与各层级标准制定和对标达标提升活动,把标准化作为生产经营、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加强义乌市地方标准的研制和管理,优先制修订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急需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引导企业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先进标准,满足市场对高品质产品和高质量服务的需求。(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26.强化标准实施和应用。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加强对标准化试点的指导和督查,提升标准化试点工作成效。加强对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探索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对标准实施效益进行评估,不断提升标准水平。健全团体标准化和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27.打造标准化资源高地。高水平打造集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义乌)、国家日用小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义乌)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标准化研究院“四位一体”的标准资源集聚高地,培育检测认证、标准建设、标准咨询及会议会展等标准化全产业链服务。培育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鼓励机构运用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手段,提供专业化服务。推进标准博物馆建设,引入标准数字化技术和系统,利用先进技术,打造国家级标准化科普、教育和服务基地。(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28.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国家级标准化高端资源,开展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多层次培训体系,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培养一批熟悉规则、精通专业技术和管理的标准化人才。探索建立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全面提升标准化人员专业水平。积极参与国际国家重大标准活动,培育一批高端领军人才。(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乌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暨“标准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标准城市”建设工作。市场监管局依据本行动计划,按年度建立分解落实、实施评估机制并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督查考核,将标准化工作纳入镇(街道)、机关单位年度考绩范围。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标准研制实施、标准化试点等项目,将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探索设立义乌市标准创新贡献奖,持续加大标准化战略投入。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城市”建设成果宣传,强化标准普及和实施应用力度,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形成全社会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