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自备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16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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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存在使用自备水企事业单位

    二、办理材料

    无

    三、办理流程

    上门抄表等方式读取数据→出具缴费通知单并送达企业→企业按规定缴费→出具发票并送达企业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 

  一、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义办第158号);二、《关于调整我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义发改价【2011】20号);三、《关于义乌市供水价格改革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的通知》(义发改【2015】71号);四、《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综【2015】39号)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一般经营性企业 

1.7元/吨 


高污染企业 

2.5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