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1日-6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11330782002609290T/2022-504833
生态环境分局
2022-12-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0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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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义乌市宝迅工艺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20吨塑料工艺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义〔2022〕48号 | 2022/6/21 | 见附件 |
2 | 关于义乌市大陈镇八里桥头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自然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临时配套砂石加工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义〔2022〕49号 | 2022/6/29 | 见附件 |
3 | 关于G235义乌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义〔2022〕50号 | 2022/6/30 | 见附件 |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日,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金环建义[2022]50号 关于G235义乌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rar
金环建义[2022]49号 关于义乌市大陈镇八里桥头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自然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临时配套砂石加工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rar
金环建义[2022]48号 关于义乌市宝迅工艺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20吨塑料工艺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