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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北苑街道柳青七区货物被毁,请求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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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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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22-12-01
咨询标题:义乌市北苑街道柳青七区货物被毁,请求立案
咨询内容:

您好。2019年春节,我的货物二十多立方放在柳青七区戏台边,被社区人员拉走私分故意毁坏,货物损失超过三万多元,多次投诉,街道信访人员纵容包庇黑恶势力,一直推诿不予处理,刑法规定这是纠集多人公然毁坏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应当立案。对信访人员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的行为我也向中纪委,国务院督查办反映了。请求立案。

咨询回复:1)主要诉求:2019年春节,其在北苑街道柳青七区演戏的戏台旁边销售。却被社区以创建名义拉走瓜分销毁,遭受损失,望调查处理。 2)办理情况:据您所述,2019年春节前后您拉货物至柳青七区戏台旁销售被柳青社区工作人员查扣变卖私分,经查,该时段柳青社区未有对货物销售行为有过查扣行为。另查,2019年2月份开始,有一批废旧杂物堆放在柳青七区戏台空闲地上,长时间无人清理,造成空闲地上脏乱差形成卫生死角,群众反映强烈。因不知物主是谁,柳青社区组织力量进行清理。该物品多为废旧塑料纸板等,无销售价值,清理完毕后得到周边群众的好评。 3)处理意见:2019年2月春节前后,柳青社区未有对货物销售行为有过查扣瓜分行为。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柳青七区戏台空闲地上一批废旧杂物进行了清理。如您仍有疑问,可直接前往柳青社区反映,社区代办员会为您处理。
回复单位:义乌市北苑街道办事处
回复日期:2022-12-01 09: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