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3 08:58
信息来源:义乌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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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公布第二批全省共同富裕最佳实践案例,“义乌市农业标准地改革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入选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领域全省最佳案例。
农业标准地是指市域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满足相关控制性指标要求,在土地流转基础上,用来招引项目发展现代农业的耕地。
2019年,义乌率先在全省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通过构建农业标准地标准体系、创新农业标准地流转机制、推进农业标准地数字化改革推动农地提质、扩面、增效,有效遏制了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推动了农业高效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改革以来,义乌粮食播种面积年均增长8%以上,耕地利用率提高5%以上,农药使用量亩均降低3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0%,土地利用率土地产出率从5567元提高至8846元,土地产出率增长58.9%,累计落地标准地项目385个9.8万亩;改革共带动农户就业超1万人,带动村集体增收超1200万元。义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8年36389元增长至2021年46121元,位居全国县市第二,87.3%的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已达到50万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6持续缩小至1.88。
值得一提的是,该项改革在中改办刊发推广,入选2021年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典型案例,写入《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并在全省发文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