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290T/2022-505467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2022-12-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2年12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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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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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义乌市丽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年印刷80吨塑料包装膜建设项目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上溪镇上城路213号

义乌市丽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租用义乌市心洁清洁用品厂闲置厂房(1号楼1楼),租用建筑面积约820m2,拟购置8色凹印机1台、分切机1台、复合机2台、烘箱1台、空压机1台等设备,可达到年印刷80吨塑料包装膜规模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印刷、复合废气通过风机引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氧化燃烧”设施处理经1根排气筒20m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乙酸酯类(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和表6中相应限值要求,排气筒臭气浓度执行地方要求(800无量纲)。

3、噪声:合理总平布局,对等高噪声设备做好防震、隔声;企业定期做好设备检修工作,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4、固废: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次品企业收集后外售;废油墨、废油墨桶、废粘合剂、废粘合剂桶、废乙酸丁酯桶、含油墨、稀释剂、粘合剂等抹布/手套、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稀释剂桶由厂家回收重复利用,印刷版由厂家更换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4日

联 系 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传真:0579-85570073

电子邮件:ywhbsp@163.com

通讯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