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11330782002609303G/2022-420303
义乌市教育局
2022-02-1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10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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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意见精神,鼓励、引导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义乌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义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义教学前〔2015〕4号)进行重新修订。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西城路266号义乌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5230331@qq.com。
3.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579-8553254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
联系人:基础教育科 陈桦涧
联系电话:0579-85523263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