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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员工退保,公司付出高额代价

发布时间:2022-02-2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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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主动申请退保,公司可以同意吗?后续职工因病产生的巨额医疗费,医保无法报销部分,又该由谁承担呢?近日,宁波市镇海区蛟川司法所调解了这样一起劳动纠纷。

杨某于2007年入职宁波某公司。2012年,杨某以“个人原因”为由,向公司申请办理退出社会保险。当月,公司同意其申请,并办理了杨某的退保手续。之后,杨某仍旧在该公司上班。

2021年9月,杨某下班回家后突发脑溢血,被紧急送医治疗,期间产生17万余元的治疗费用。因公司未给杨某缴纳社保,导致治疗费用无法通过医保报销,均由杨某自行承担。为此,杨某找到公司,要求公司支付部分医疗费用。

公司方认为,杨某是成年人,公司当年尊重员工的自主决定,为其办理退保手续,如今即使治疗费用无法报销,也是杨某自身的问题导致,与公司无关。

双方因此争论不休,遂找到蛟川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员认为,本次调解的争议焦点是公司应不应该给员工办理退保手续。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条文中用的是‘必须’,所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强制性要求,必须遵守。即使双方达成合意,也不可随意变更。”调解员说。

对于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调解员则表示:“虽然本次纠纷中,公司一方过错更明显,但是退保申请是杨某主动提出的,杨某也属有错一方,应需承担部分责任。”

最终,在调解员释法说理下,双方结合医保报销的比例,达成调解协议,即公司同意承担70%的治疗费用,杨某不再主张其他费用。

另外,调解员还提醒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除了上述的医疗费用需要用人单位承担外,还会因此存在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