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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7258850531/2021-42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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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2021-11-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经信局关于征求《义乌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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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3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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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行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通知》(浙政发〔2021〕31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义乌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如有不同意见请反馈。联系电话:85522288.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7


附件:

义乌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排头兵,全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制造强市。根据《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碳达峰碳中和新目标新要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坚决实施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构建具有义乌特色的“4+X”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打响“义乌制造”品牌,着力推动小商品制造业更高水平嵌入全球产业价值链网络,积极培育标志性新兴产业核心链条,努力成为浙中乃至长三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标杆地。

二、实施目标

通过三年攻坚,全市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25万元,亩均增加值达到170万元,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2万元/人,制造(含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单位GDP能耗每年下降3.4%以上。通过四大攻坚行动,全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45家,整治提升300家,整治提升低效工业用地9000亩,腾出用能10万吨标准煤,减碳20万吨;规上制造业R&D经费相当于营业收入保持在2.77%以上,形成比较完整的产学研用融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招引落地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15项以上;新增“浙江制造”标准15项,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15家。制造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

1.全面排摸高耗低效企业。根据《全省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摸底调查工作方案》,按照动态排摸、分类建档、清单管理的方法,对规上制造业企业、实际用地3亩(含)以上的规下制造业企业开展排查,摸清企业用地、用能等情况,建立拟收回低效用地、连续两年亩产效益评价D类企业、完成整治D类企业、高耗能企业等高耗低效企业清单。(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自规局,完成时间:2021年11标记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坚决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严格限制高耗低效企业用能指标,实行销号管理。鼓励高耗低效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提升“一企一策”,开展自我改造提升,并与属地镇街签订整治提升监管协议,明确整治提升目标、路径、措施。(责任单位:属地镇街,完成时间:2021年11月底)对高耗低效企业签约、用能、整治等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并每周通报。(责任单位:经信局,完成时间:每周)对不符合能耗限额标准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税务等法律法规,坚决依法关停退出。(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完成时间:每年12月

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针对2018年以来建设的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两高”项目、2018年以前建设的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用能项目,逐一评估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拿下。的项目要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产能置换、能效标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拿下。(责任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完成时间:长期保持)

4.加强要素数据采集。以规上工业企业用电数据精准采集为突破口,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规上企业用电数据采集终端安装。逐步将用电数据采集主体延伸至用地3亩以上宗地企业,稳步推进用水、用气统一数据采集,精准掌握企业生产运行态势。提高经济领域整体智治水平和现代化治理能力。(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供电公司、水务集团、城投集团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

5.全域整治工业低效用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十四”期间城市有机更新计划,摸排全市连片低效工业用地,每年通过有机更新、收储做地方式盘活存量土地1000亩以上。(责任单位:经信局、自规局、建设局,完成时间:每年12月底)梳理“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和项目建设期内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25%以上的闲置用地项目,制定“一企一策”,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责任单位:自规局、发改局、经信局、经开区,完成时间:每年12月底)梳理“用而未尽”并“未完成复核验收”低效用地清单,“一企一策”制定整治方案。(责任单位:自规局、经信局、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

(二)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

6.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围绕整车设计、动力总成、大面积高质量GaN自支撑衬底、微发光二极体(Micro-LED)、PERC太阳能电池高效转换等重点产业方向和“卡脖子”技术领域,开展“揭榜挂帅”攻关活动,积极争取列入省“尖峰、尖兵、领雁、领航”四大研发攻关计划,实现1项以上填补空白、引领未来的重大成果。(责任单位:科技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深化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每年实施1项、谋划3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经信局,完成时间:每年12月底)

7.加速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高水平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新建成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家2家,力争三年全市技术交易总额突破50亿元。(责任单位:科技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新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2项。(责任单位:经信局,完成时间:每年12月底)

8.全力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加快融入长三角协同创新体系,进一步加强与珠三角、京津冀跨区域科技合作,探索在杭州、上海、深圳、北京等创新资源集聚地开展“科创飞地”建设。(责任单位:▲产投集团、科技局,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室2家、省创新联合体1家、省新型研发机构1家。(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

9.做专做精制造业创新主体。坚持扶优扶强,聚焦标志性产业链及关键细分领域,建立分级分层分类、动态跟踪管理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量身定制培育方案,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补齐短板、提升实力。争取培育单项冠军企业3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隐形冠军企业3家。(责任单位:经信局、金融办,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责任单位:科技局,完成时间:每年12月

10.加快构建产业链创新链生态圈。深入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围绕产业链筑牢创新链,聚焦标志性产业链,动态培育新“链主”企业2家,打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2家,加快形成“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产业链创新链生态圈。(责任单位:经信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高标准打造饰品、信息光电两大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统筹推进针织、模具、化妆品等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切实增强创新服务深度和广度。(责任单位:科技局,完成时间:每年12月底)培育未来工厂5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60家以上,积极推进针织服装新智造产业集群建设,完成针织服装、光伏等主导产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经信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三)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

11.持续做强产业发展平台。整合提升现有产业平台资源,高水平打造支撑我市未来发展的新型智能显示材料“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和绿色动力新产业平台,形成以光电光伏、汽车及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的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加强产业规划和项目招引,努力打造半导体产业生态,积极推进 中国·义乌芯谷”建设。(责任单位:发改局、经开区、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自规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以智能制造和高技术产业为发展导向,加快推进联东U谷生命科技等一批新兴产业建设。完善存量小微企业绩效评价机制,淘汰一批经济效益差、管理水平低园区。完成印染园选址开工,电镀园建成投用。(责任单位:经信局、水务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12.加强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招引。聚焦信息光电、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芯片及智能终端、医疗健康及传统优势小商品制造“4+X”现代产业体系定位,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强化统筹协调服务,确保每年制造业项目数不低于三分之一,落地率50%以上,当年落地项目投资完成率达20%以上。推动自贸试验区与联动创新区引进一批高端加工制造、尖端研发设计、全球检测维修等高质量项目。(责任单位:经开区、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完成时间:每年12月底)

13.加强补链强链关键项目招引。紧盯标志性产业链断链弱链环节,编制招引需求清单,明确招引目标,绘制招商图谱,对标对表推进精准招商,每年招引亿元以上项目50项以上。(责任单位:经开区、商务局,完成时间:每年12月底)开展长三角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落地推进一批长三角产业链合作项目。(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高质量推进“凤凰行动”计划,推动上市企业发挥融资渠道作用,三年新增融资30亿元以上,投资一批高端制造业项目。(责任单位:金融办,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14.加强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建设项目招引数字化管理平台和多跨场景应用,聚焦重大招商、市级政府投资、一般企业投资、镇街投资等项目,构建准入预审、落地服务、项目评价、预警督办等功能模块,实行从谋划招引、前期攻坚、建设实施、竣工投产到项目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总投资5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落实责任,挂图作战。强化项目节点精准管控,建立项目问题在线督办和联动协调帮扶机制。(责任单位:经开区、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自规局,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四)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15.全面实施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加快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分行业分区域分类型推进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每年组织实施1项省级重点技改示范项目,引领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全覆盖,新增工业机器人2000台。培育壮大信息工程服务机构,助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力争2023年全市重点行业中小企业基础数字化应用比例达到80%。(责任单位:经信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16.加快制造业产品升级换代。强化设计赋值,促进义乌工业设计中心等公共创新设计平台不断提升小商品定向消费需求研究、创意设计、品牌营销设计、设计师培训等方面服务能力,推动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应用。实施服务型制造工程,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2家,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引领高品质消费需求。实施一批传统产业智能化产品改造项目,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责任单位:经信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17.大力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创新品牌培育机制,建立“品字标浙江制造”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梯度培育库,努力打造一批具有义乌特色、代表制造业先进水平的“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争取三年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15家以上。全面提升制造业先进标准供给水平,推动企业开展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争取三年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1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

18.全链条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做强知识产权“一件事”平台,做大做实义乌市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制止侵害、处理纠纷、强化保护。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优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全范围保护、全领域执法、全方位协同。进一步建设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引进更多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服务质量,创造更多高附加值专利。(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法院、公安局、海关,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统筹经信、发改、科技、商务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强化政策集成,优化使用方式。(责任单位:财政局)充分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引领撬动作用,扩大政策覆盖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税务局、科技局)

(二)强化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实施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控制线内盘活腾出的存量工业用地必须全部用于工业发展,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严格执行“先补后占、改一补一”政策,确保占补平衡。(责任单位:自规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技改贷投放力度,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腾笼换鸟”新增投资项目融资需求,优先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责任单位:金融办)

(四)优化能耗碳耗资源配置。腾出的碳排放和能耗指标,重点用于本地区实施“腾笼换鸟”新兴产业项目、强链补链项目和技改项目。充分利用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差别气价、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推动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依托智慧能源平台,开发推广碳效智能对标应用场景,开展工业碳排放动态监测,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碳效评价和碳效分级标识。(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

(五)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市级小微企业园、连续两年亩产效益评价B1类以上且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企业,根据企业项目发展需要,经审核后可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的部分主要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鼓励将产业园区中各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设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责任单位:建设局、自规局、经信局)

(六)强化制造业人才保障。大力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鲲鹏行动”等重大人才工程向制造业倾斜,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拓宽工匠人才等级晋升通道。(责任单位:人才办、人社局、经信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行动。市转升办调整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行动工作专班,从四大专项行动牵头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专班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日常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会议,聚焦攻坚目标,强化部门联动,落实清单责任,实施挂图作战,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经信局)

(二)加强评价考核。将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行动纳入各部门、镇街振兴实体经济考核,按照三年和分年度攻坚目标,实施月监测、季通报、年考核,强化争先创优。(责任单位:经信局)

(三)加强数字治理。深化数字化改革,体系化规范化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开展“亩均论英雄”、投资项目、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多跨场景应用,提升产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

(四)加强服务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深入实施“三服务”2.0版,提供联动服务、精准服务,解决企业最需要最紧迫的难题。开展政策宣贯,总结典型经验,推广最佳实践,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三服务”办)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关于《义乌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义乌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于2021年11月17日在义乌市经信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w.gov.cn/art/2021/11/17/art_1229129452_3933642.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12月17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 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政府四号楼1320;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15914321@qq.com
    联系人:王谦                联系电话:8552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