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329949043U/2022-420128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2-02-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0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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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的规定,现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许可的医师执业注册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2022年2月8日
附件:医师执业注册许可结果公示(2022年1月份).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