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溪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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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溪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通知
苏溪镇人民政府
苏政发〔2022〕18号
2022-03-01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2-03-0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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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近期,义乌市出台了《关于建立镇(街)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各镇(街)参照《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义政办发〔2015〕18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镇(街)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对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解聘等事项进行规范。
二、制定过程
2021年12月29日,义乌市下发《关于建立镇(街)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制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2022年1月10日起,苏溪司法所对照市级文件进行逐项梳理,并按照苏溪镇实际进行适当修改。2022年1月13日,在义乌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苏溪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进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零意见反馈。
三、主要内容
管理制度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总体指导思想和预期达成目标,细化了总则、任职条件及职责权利、日常运行规则、聘任关系的解除与聘期、附则等具体事项,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分工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强调了法律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权限范围。
四、施行日期
本次清理结果自《管理制度》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本《管理制度》由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读,解读人:黄阳杨,联系电话:0579-8591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