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2-42486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转发市总工会2022年义乌市劳动模范和义乌市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22〕18号

  • 成文日期:

    2022-03-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市总工会2022年义乌市劳动模范和义乌市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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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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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总工会《2022年义乌市劳动模范和义乌市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义乌市劳动模范和义乌市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劳模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全市上下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改革创新、拼搏争先,锻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成功案例,在202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义乌市劳动模范和义乌市模范集体,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市劳动模范评选范围:2017年以来,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中国籍工人、农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

市模范集体评选范围:2017年以来,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事业单位、机关、人民团体及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社会组织。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五年内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拖欠职工工资、劳动关系不和谐、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和责任者,不参加评选。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如有特殊贡献的可以参加。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授,但在评审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授。党政机关(含人民团体)科(局)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现役军人不参加评选。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不参加评选。

评选名额:原则上表彰义乌市劳动模范50名左右、义乌市模范集体20个左右。

二、推荐评选条件

义乌市劳动模范: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尤其在我市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和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的改革创新实践工作中拼搏实干、争先进位,不断开创义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坚持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坚持和深化“义乌发展经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造区域治理现代化义乌样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制造强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强化项目招引和落地,全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现代智造和小商品制造并举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农村更新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推动实施“城乡融合”义乌标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实施数字化改革、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自贸区试验区建设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工作,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破除思想痼疾和体制机制弊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大力弘扬践行义乌精神,传承义乌优秀历史文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规则义乌、义行天下”,建设文化强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促进更充分的就业创业,实现更完善的社会保障,推进健康义乌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扎实推进“清廉义乌”建设,积极践行“五(吾)带头”,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坚持对外开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积极融入长三角,推进“义新欧”、义甬舟等开放大通道建设,深化“一带一路”文化,推动对内对外开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义乌市模范集体: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践行“八八战略”、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深入推进各项重大改革,全面实施对标自贸区、干实试验区,努力提升“义乌发展经验”,全力推进市域一体化发展格局中作出重要贡献;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科技进步,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尊重劳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清正廉洁,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党建工作扎实,经济、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

三、推荐评选工作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程序,即实行初评和复评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和市级公示。

(一)基层推荐。推荐对象必须经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会议、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在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由各推荐单位审核同意方可上报。

(二)初评把关。对基层单位推荐的对象,各镇(街道)总工会、产业工会、市直工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推荐要求,从结构比例、评选条件和程序、工作事迹和荣誉等重点方面进行初审初评。初审初评通过后,在所在的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各产业工会、市直工委所主管部门的党委,审定同意并明确推荐上报对象,推荐名单及材料上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三)考察复评。材料上报后,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复审和考察。办公室组织人员重点审查基本情况和工作业绩是否属实、民主推荐和公示程序是否完备等,对推荐上报对象进行考察。同时,就推荐对象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征求意见后,提交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按差额开展复评和审议,确定正式候选名单。

(四)市级公示。对正式候选名单在全市范围进行公示。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类别处理举报信息,由各推荐单位深入调查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四、推荐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市劳动模范分为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农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三个界别。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归侨侨眷、妇女和少数民族应占一定比例。

(二)严把人选质量关。推荐单位负责对推荐上报对象做好初审工作。在推荐评选工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好中选优。对发现存在问题的,经查实后撤销该个人或集体的评选资格。

(三)实行属地推荐。推荐义乌市劳动模范和义乌市模范集体,以镇(街道)、市直系统为单位上报名单,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本地区推荐工作。农民工由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推荐。

(四)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要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牟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于推荐评选工作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由市政府作出表彰决定,分别授予“义乌市劳动模范”和“义乌市模范集体”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奖牌。义乌市劳动模范个人奖励5000元。

六、组织领导

2022年义乌市劳动模范和义乌市模范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具体工作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设在市总工会)负责(联系电话:85323015、85310712)。

附件:1.2022年义乌市劳动模范和义乌市模范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镇、街道)

2.2022年义乌市劳动模范和义乌市模范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市直工委、产业工会)

附件:2022年义乌市劳动模范和义乌市模范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镇、街道).docx

2022年义乌市劳动模范和义乌市模范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市直工委、产业工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