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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其他
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度义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办发〔2022〕22号
2022-03-25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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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22年度义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义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政策法律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及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义乌市自来水 供水价格调整 | 义乌市人民政府 | 发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 1.2021年10月,完成调研,发布听证会1号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参加人; 2.2021年12月,完成供水运营成本监审,制定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 3.2022年1月,发布听证会2号公告; 4.2022年1月,召开听证会,公开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及行业专家等听证参加人意见建议; 5.2022年3月,开展社会风险评估; 6.2022年5月,合法性审查; 7.2022年7月,提交市政府决策。 | 2022年7月 |
2 | 义乌市城市发展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 义乌市人民政府 | 建设局 | 《义乌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方案》 | 1.2021年3月26日,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成果专家评审及部门论证会; 2.2021年6月8日,向各相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 3.2021年11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2022年3月,开展社会风险评估; 5.2022年4月,合法性审查; 6.2022年5月,提交市政府决策。 | 2022年5月 |
3 | 义乌市“十四五”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义乌市人民政府 | 建设局 |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金市建〔2020〕121号)
| 1.2022年1月,起草完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2022年3月,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成果专家评审及部门论证会; 3.2022年4月,完成社会风险评估; 4.2022年6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5.2022年8月,合法性审查; 6.2022年10月,提交市政府决策。 | 2022年10月 |
4 | 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 义乌市人民政府 | 农业农村局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39号) | 1.2022年2月,完成调研,形成决策草案; 2.2022年3月,向部门征求意见,听取农业主体意见,完成专家论证; 3.2022年4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成社会风险评估; 4.2022年5月,合法性审查; 5.2022年6月,提交市政府决策。 | 2022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