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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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MB19128378/2022-429182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2-03-3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通报 (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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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31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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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定点零售药店:

前期,我局联合市医药零售(医保定点)行业协会开展定点 零售药店春节专项检查,重点对定点药店的医保管理和疫情防控 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规范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管理,督促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在春节期间的日常购药需求,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局联合药店行业协会于 2022 年 1月 13 日至 19 日开展定点零售药店春节前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抽调相关单位人员成立工作专班,组建 24 人专项检查组,其中我局 16 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检查;药店行业协会按检查时间安排 8 人(13 人次)协助检查。组成 8 个专项检查小组(每组 3人),对全市 328 家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变更备案、医保制度落实、台账管理、疫情防控等情况进行全覆盖、全流程、地毯式检查。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发现,随着我局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审核系统等智能化监管的加强,以及第三方监管中心常态化分区分组检查,药店监管成效明显。大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管理情况较好,能按规定做好经营主体变更的备案,按规定经营陈列允许销售的药品器械等商品,赠品区相对独立并明确标识,同时做好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经营商品的“进、销、存”管理; 疫情防控方面,大部分定点零售药店严格执行“亮码、测温、登记”制度,按要求做好特定药品销售管理等。

二、存在问题

本次专项检查发现少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在医保管理方面和 疫情防控方面存在问题,我局按医保服务协议书及《义乌市零售 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规定,暂停整改定点零售药店 20 家(具体药店名单及违规情形见附件),主要问题为:

(一)电子台账管理不规范。

1. 出入库管理不规范,部分定点零售药店未如实做好商品出库消耗登记。如北京同仁堂义乌惠祥药店有限公司存在退货单与医保管理系统退货数据不一致情况;金华瑞人堂保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廿三里店、金华瑞人堂保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凯旋店等药店其他出库、退货出库、盘损出库量大且无正当理由。

2. 单种商品实际库存数与系统库存数不相符,且差额大于实际库存数20及以上。如金华市太和堂医药义乌稠州北路连锁店姜黄实际库存500g,系统库存200g;义乌市创世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柳青五区分店开塞露实际库存94盒,系统库存172盒。

3. 部分商品未按要求在医保管理系统入库,如义乌市康恒医药有限公司菊花、优力盖牌钙维生素D等商品未录入医保管理系统;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浙江)有限公司义乌春华路店大量中药 饮片、草晶华牌菊花、云阴山复方天麻益阳酒D等商品未录入医保管理系统。

4. 部分定点零售药店未按要求留存结算小票及医保结算单等 资料。如义乌市康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东南路分店因打印机故 障未及时维修,近期结算小票及医保结算单均未留存。

(二)违规陈列商品,赠品区不规范。部分药店违规陈列食品、无准字号等商品,如义乌市康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麻车塘村分店违规陈列山楂麦芽代用茶等食品类商品;金华市太和堂医药义乌稠州北路连锁店违规陈列砂壶、阿胶糕等无准字号商品。部分药店赠品区摆放混乱、未贴赠品标识,如义乌市创世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春晗第二分店赠品摆放不规范,未贴赠品标识;金华瑞人堂保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达店部分赠品未贴赠品标识。

(三)处方药品销售不规范。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凭处方销售医保目录内处方药,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调剂配发药品。检查发现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品、处方单药师未签字等情况,如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浙江) 有限公司义乌北苑幸福路店药师不在岗期间销售处方药品,义乌瑞璞堂医药有限公司药师未按规定签名。

(四)“四大类”药品销售登记不完善,禁售期间违规销售。如义乌市济鸿医药有限公司北苑莲塘高层分店“退热等四大类” 药品销售登记不规范;义乌市逢吉医药有限公司在“四大类”药品禁售期间销售午时茶颗粒、蒲公英颗粒等药品。

(五)其他问题。

1. 药品目录匹配错误。如金华瑞人堂保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 司下朱第二分店部分药品编码匹配错误。

2. 违规留存参保人员医保卡。义乌市康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稠江贝村第二分店留存参保人员医保卡及医保销售单。

3. 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注册时间过期,部分药品 无价格标签,无信息安全自查表。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春节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对照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存在问题的药店应及时 落实整改,同时加强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规范经营,当好医保基金的“守门人”。

(二)强化责任意识。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强化责任担当,按要求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测温、登记”制度,对发现的体温异常人员,要第一时间引导至就 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及时上报。

(三)注重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药店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 激发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的内生动力,加强各药店之间的交流学习,提高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整体素质,促进药店规范运营,共同维护医保形象。

附件:2022 年定点零售药店春节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2022 年 3 月 24 日

附件

2022 年定点零售药店春节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11

义乌市创世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柳青五区分店

医保通电子台账管理不规范,与实际药品库存不符;退热等四大类药品销售信息登记不全

暂停医保业务,责令整改


12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浙江)有限公司义乌春华路店

医保通电子台账管理不规范,与实际药品库存不符,大量中药饮片等药品未入库;部分药品编码匹配错误;赠

品管理不规范


暂停医保业务,责令整改

13

义乌瑞璞堂医药有限公司

处方管理不规范,药师未按规定签字;退热等四大类药品销售登记不规范

暂停医保业务,责令整改

14

金华瑞人堂保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达店

医保通电子台账管理不规范,与实际药品库存不符;出库管理不规范;部分赠品未贴标签

暂停医保业务,责令整改

15

义乌市创世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春晗第二分店

医保通电子台账管理不规范,与实际药品库存不符;赠品管理不规范

暂停医保业务,责令整改

16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浙江)有限公司义乌北苑幸福路店

医保通电子台账管理不规范,与实际药品库存不符;药师不在岗期间销售处方药品

暂停医保业务,责令整改

17

金华瑞人堂保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朱第二分店

医保通电子台账管理不规范,与实际药品库存不符;出入库管理不规范;部分药品编码匹配错误

暂停医保业务,责令整改

18

北京同仁堂义乌惠祥药店有限公司

医保通电子台账管理不规范,与实际药品库存不符;退货单数据与医保管理系统退货数据不一致

暂停医保业务,责令整改


19

义乌市康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东南路分店

医保通电子台账管理不规范,医保结算小票未留存;医保管理系统不符合信息系统建设和集中监管要求;赠品

管理不规范


暂停医保业务,责令整改


20

义乌市济鸿医药有限公司北苑莲塘高层分店

医保通电子台账管理不规范,与实际药品库存不符;处方管理不规范,药师未按规定签字;退热等四大类药品

销售信息登记不全


暂停医保业务,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