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7823553992840/2022-423121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3-0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04 15:57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8.承办中共义乌市委、义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科、业务管理科、计划与稽核科、财务与信息科。
二、2022年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743.29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743.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62万元,下降3%,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3.2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743.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62万元,下降3%,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3.6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08.65万元,占54.98%;日常公用支出37.94万元,占5.10%;项目支出296.70万元,占39.9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3.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43.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3.64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3.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62万元,下降3%,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64万元,占5.33%;住房保障(类)支出703.64万元,占94.6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6.4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703.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3.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公用经费37.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0.9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0的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94%。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及兄弟单位考察学习和工作交流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6.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52万元,增长10.22%,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6.70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四、2022年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