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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30

义乌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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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0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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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2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性投入项目前期工作、PPP项目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等事务性工作;

2.负责拟订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及PPP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收集、研究PPP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技术经济论证工作。

3.组织开展对PPP项目实施方案、采购文件、合同文本的审查。

4.承担全市基本建设综合管理辅助工作。

5.完成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义乌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科室:综合科、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科。

二、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383万元。

(二)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38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1万元,减少2.81%,主要是人员调出,预算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38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1万元,减少2.81%,主要是人员调出,预算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46.67万元,占90.51%;日常公用支出32.43万元,占8.47%;项目支出3.90万元,占1.02%。

(四)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3.0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83.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9万元。

(五)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1万元,减少2.81%,主要是人员调出,预算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9.81万元,占91.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9万元,占8.6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345.91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事业运行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事务3.9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专项业务费等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22.13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1.06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9.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

公用经费86.62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40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考察调研,同级部门学些交流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已公车改革。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0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事业运行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业支出(项):指项目专项业务费等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于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附件: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重点建设).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