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329949043U/2022-430793

  • 文件名称:

    义乌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2-04-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义乌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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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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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义乌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8月19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卫生健康领域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提出有效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共享,优化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


问:《义乌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21〕40号),明确自2022 年起,整合统一农民健康体检和城镇居民健康体检的项目内容、体检频次和补助经费,实行城乡同质同标的免费健康体检制度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2〕2号),明确具体的体检对象、频次、项目、补助经费和健康信息管理等内容,将全面优化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推动卫生服务更加普惠共享,缩小城乡和群体之间的健康福利差异。


问:《义乌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具体的实施主体是谁?

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健康体检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各镇街卫生院负责承担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


问:《义乌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中健康体检对象与频次是?

答:体检对象为参加义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0-6岁儿童、中小学生除外)。其中65周岁及以上居民每年1次健康体检,1958-1961年出生的参保城乡居民参照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政策执行;其他健康体检对象每两年1次健康体检,愿检尽检。


问:《义乌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实施后,居民健康体检较以往有什么不同?

答:一是参检人员年龄有调整。每年1次的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由原来的60周岁及以上人群调整为65周岁及以上人群,其中1958-1961年出生的人群仍可继续享受每年1次体检。

二是体检受益群体更多。原农民健康体检仅针对参保城乡居民,调整后65周岁以上参保城镇职工在非企退职工体检年度,也可以参加1次健康体检。

三是体检项目设置更全面。在原有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甲胎蛋白、双肾B超、胸片或胸片数字化摄影DR(正位)等检查检验项目。

四是实施“1+X+N ”体检政策。“1”为基本项目,是基本必备的免费健康体检项目。“X”为全市统一选检项目,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可以自行在“选检项目”中选择相应的健康体检项目,费用由财政和个人按照60%、40%比例分摊,财政最高补助60元/人。“N”为国民体质监测项目、各镇街卫生院针对本辖区居民上年度体检结果动态设计的健康体检项目及参检居民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的个性化体检项目。


问:《义乌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还有哪些特别的内容?

答:居民健康体检结束后,各镇街卫生院将于一个月内将书面体检结果反馈给被检查人,如有危急值立即反馈。健康体检结果经审核后,各镇街卫生院会及时导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在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浙里办”、“健康义乌”等渠道向居民个人开放。各镇街卫生院将健康体检与社区健康管理有机结合,对于体检发现的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将建立相应的专病档案,并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连续、长效的规范化健康服务。


解读单位: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陈惠宇(市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0579-8525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