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330782000000/2022-431219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2022-04-13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2-04-13 08:3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已经2021年12月14日国家统计局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组织本地区县级统计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