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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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河道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4月2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8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4月15日,我局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江东中路2号1101办公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邮箱:1176455940@qq.com。
联系人:叶志翔 联系电话:17858011203
义乌市水务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