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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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同年哥来帮忙”村级(社区)代办帮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机构:

    行政服务中心

  • 发文字号:

    义行服管〔2021〕11号

  • 成文日期:

    2021-12-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义乌市“同年哥来帮忙”村级(社区)代办帮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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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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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义乌市“同年哥来帮忙”村级(社区)代办帮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2日

 

 

 

 

 

 

 

 

 

 

义乌市“同年哥来帮忙”村级(社区)代办帮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一)深化村级(社区)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提高“群众需求上传、政府任务下达”效率,形成市镇村三级联动的代办帮办体系,根据《浙江省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浙委办发[2013]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97号)、《义乌市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义行服管[2020]10文件精神,结合义乌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村级(社区)代办帮办(以下简称“代办帮办”),是指利用“同年哥来帮忙”数字化应用平台,各村(社)代办员为企业和群众代办帮办各类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和生活服务事项。同时,落实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工作任务。

(三)“同年哥来帮忙”数字化应用平台依托“义乌市村务清廉钉办运行平台”运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同市纪委统筹开展“同年哥来帮忙”数字化应用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全市代办帮办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业务指导及代办补贴资金保障。人社、医保、民政等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和管理。各镇(街)统筹协调本辖区代办帮办工作,负责应用推广、办件管理和代办员队伍建设。

二、体系架构

(五)建立市镇村协同一体化代办帮办平台---“同年哥来帮忙”,所有办件在统一平台登记流转,实行“群众申请、专人受理、线上流转、闭环运行、数据共享”的村级(社区)代办帮办模式

(六)构建线上线下申请渠道,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均可提出代办帮办申请。

线上申请包括两个服务渠道。一是微信申请,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同年哥来帮忙”模块在线申请。二是钉钉申请,通过所属村(社)钉钉平台的“同年哥来帮忙”模块在线申请。

线下申请包括两个服务渠道。一是电话预约,代办员联系方式在所在村(社)便民服务中心公开,通过电话联系预约代办员提供相关服务。二是窗口申请,到村(社)便民服务中心直接找代办员提供相关服务。

(七)明确业务类别和事项范围,按“需求上传、任务下达”的要求,总体明确群众申请、上级交办和特殊群体生活服务三大类业务内容。

群众申请:包括现场帮办、网上帮办和政策咨询三类。现场帮办即在村(社)便民服务中心直接办理,或帮助申请人到镇级及以上有关部门代办社保医保、民政救助、水电气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帮办即指导帮助申请人在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在线平台办理相关政务服务和社会服务事项。政策咨询即帮助申请人向镇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获取相关政务服务和社会服务的政策规定或办事流程。

上级交办:代办员完成由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统一下达的政策宣传、信息采集(核实)、送证上门、社保医保、民政救助、政策奖补等工作任务。

生活服务:代办员为五保户、残障人士(持证且自理能力不足)、其他行动不便人员(原则上60周岁以上且子女不在身边人员)提供购买药品、物质等生活服务。

(八)建立市、镇、村、民四端协同的代办帮办闭环流程。

申请人端:群众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发出代办帮办需求,线上申请可通过短信提醒和在线查询方式获取办理进度。

代办员端:代办员收到线上提交申请后,在规定办理期限内,根据提交事项描述或电话联系后,明确办理意见。办理意见同时抄送申请人和镇(街)初审人员。线下申请根据业务类型在“我来办”模块发起办件流程。

审核端:镇(街)设置初审、终审岗位,涉及镇(街)其他科室或市级部门的,由镇(街)终审岗进行派件流转。

(九)建立预警和分析机制。业务流程实行节点跟踪,明确24小时为受理期限(节假日除外),24小时以上受理的为超期件。对所有办件进行定期催办和提醒,并纳入“村务清廉钉办运行平台”驾驶舱,实行预警通报。所有办件数据按区域、办件类型、办理时段可进行统计分析,了解企业和群众需求。

三、保障机制

(十)建立高效代办帮办队伍。村(社)便民服务中心应配置专兼职代办员,须能熟练操作电脑、智能手机、自助机等设备。原则上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6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准入条件。代办员可由各村(社)聘任,也可由镇(街)直接委派。代办员队伍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由各镇(街)组织实施。

(十一)市财政每年安排代办员补贴专项资金,用于保障代办帮办过程产生的通讯费、交通费等。具体发放标准依据《关于义乌市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

    (十二)为保障代办员在外出代办帮办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镇(街)或村(社)可给代办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监督管理

(十三)村级代办帮办工作纳入年度政务服务改革(镇街)考绩。各镇(街)负责本辖区村(社)代办帮办工作和代办员的考核,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纳入村两委组织绩效考核。代办员队伍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下情况原则上应予以撤换:

1.连续3个月无办件;

2.单月线上申请办件产生超期件5件以上,单月线上线下办件引发群众投诉3次以上,不能正常履职的;

3.查实存在办件弄虚作假或骗取补贴行为的,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十四)各镇(街)作为本辖区代办帮办工作第一责任单位,应严把代办件质量和代办补贴审核关,杜绝产生廉政风险。因审核不严,查实存在办件弄虚作假或骗取补贴行为的,根据系统审核痕迹,退回所有补贴,考绩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员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五、附则

(十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