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注册许可结果公示(2022年3月份)

发布时间:2022-04-0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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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的规定,现将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许可的医师执业注册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5日

附件:医师执业注册许可结果公示(2022年3月份).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