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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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的规定,现将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许可的护士执业注册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5日
附件:护士执业注册许可结果公示(2022年3月份).xlsx